2024年湖南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招聘17人公告
來源:湘潭市第三人民醫院
2024-09-24 10:32:47
2024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共計17名其中內科醫師2名、外科醫師1名、口腔科醫師1名、血透醫師1名、藥劑師1名、護理人員11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24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詳情可查詢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湘潭市第三人民醫院):http://www.xt3yy.com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的公職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違約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和特崗全科醫師等。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它情形依此類推)。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1.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留學歸國人員學歷應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2.2024屆高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招聘公告和崗位計劃表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2024年考核通過但證書未發放的可以憑成績單或電子證書作為依據),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9月30日。
3.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公開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招聘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
4.招聘崗位的最高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即199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住培基地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同等對待”。
6.湘潭行政區域范圍內(含縣市區、園區)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面試時需取得原工作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29 日8∶30-10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通過手機微信進入小程序(小叮及第)后,在首頁點擊相應單位,進入招聘職位界面。每個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3、報名要求
(1)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請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必須一致(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
(3)對資格條件把握不準的,報考人員應詳細咨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再自行確定報考崗位。考生信息填寫錯誤,可以在準考證下發之前在我的/我的報名/相關崗位內,修改報名資料。準考證已下發后,報名資料不能修改,如有虛假或者誤差,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名時考生上傳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料至報名平臺。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考生需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4、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在各報名平臺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請關注各招聘單位網站。考試考核都須提供準考證,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湘潭市第三人民醫院)網站公布,其他各環節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單位網站發布。報名表和準考證打印在各報名平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準考證打印、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的崗位,專業知識占100分,考試時長90分鐘。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預計在10月19日,考試時間、具體安排、考試地點及其它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詳見招聘單位網站。
各崗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3∶1。對少數的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根據實際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
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時務必攜帶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籍備案表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廉潔風險告知書》和《考生誠信考試考核承諾書》(附件2)、《報考人員與醫院工作人員存在近親屬關系情況摸查表》(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張。
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下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一經公布,遞補不超過三次。未達1:3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具體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見醫院官網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務必在準考證打印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和含個人信息的報名表,以備考試和資格審查時用。
六、面試
面試人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不再核減招聘計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的時間、地點、組考方式及相關要求見醫院官網通知。
所有崗位的面試均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進入下一環節。
七、綜合成績和排名
(一)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報考人員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招聘單位、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醫院具體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經醫院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進行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和審查后確定為擬聘人員,醫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向主管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編辦等部門備案。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本科及以上學歷簽訂醫院編外合同,其他學歷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十二、待遇
1.錄用人員與同類崗位同類合同方式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2.對于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獲證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前),給予6萬元/人(稅前)的安家費,每年發放2萬元,按三年發放完畢,要求連續服務年限為5年。
3.對于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住院醫師規培合格證者(獲證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前),給予8萬元/人(稅前)的安家費,第一年發放4萬元,第二年及第三年每年發放2萬元,按三年發放完畢,要求連續服務年限為5年。
十三、紀律要求
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處理。
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十四、招聘工作咨詢監督電話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人力資源部 0731-55989858;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紀檢監察室:0731-55989872
附件:1-3
1.2024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招聘廉潔風險告知書》及《考生誠信考試考核承諾書》
3.《報考人員與醫院工作人員存在近親屬關系情況摸查表》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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