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聘公告
來源: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09-11 09:41:54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工作需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進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等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有關報名條件的幾點說明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畢業生是指2022、2023、2024年畢業的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3.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的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4.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設置,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專業目錄》的,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認定,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5.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勞動(聘任)合同等佐證材料。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4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
7.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落款時間為3個月以內且加蓋所在黨組織公章) 。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3個,招聘計劃3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通過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招聘過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通過湖南招考網www.hnzkw.com招聘系統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上傳。
(三)現場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審查地點: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綜合樓1326室(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6號)。
3.審查對象:完成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
4.攜帶資料:應聘人員須攜帶應聘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審查內容: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凡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
6.審查合格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試
1.筆試
(1)時間:擬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2)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有效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報請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
(3)筆試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
(4)筆試考一門,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所占權重為20%。
(5)筆試成績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2.面試
(1)時間:擬定2024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面試公告)。
(2)面試人員確定:
A類崗位:高層次專任教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B類崗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末位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報名人數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面試比例的,則全部入圍)。
(3)面試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4)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A類崗位的試教和面談各項目均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各類崗位考試項目、形式及測評內容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考試項目 |
A類 |
高層次專任教師 |
面試(試教+面談) |
B類 |
專職輔導員1 專職輔導員2 |
筆試+面試(結構化面試) |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
2.結構化面試主要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等。
3.試教采用傳統的板書試講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和綜合能力。
4.面談主要采用現場交談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素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A類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B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面試成績合成
A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60%+面談成績×40%
B類崗位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以上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A類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排名為準;B類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
綜合成績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按照崗位計劃1:1的比例,參加面試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實施,增加涉毒毛發檢測。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考察人員達不到招聘崗位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3.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公示
學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的有關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六、特別提示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學校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31-58519108(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58519003(校紀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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