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大學招聘公告
來源:湘潭大學人事處
2023-12-21 12:05:46
湘潭大學2023年第二批合同制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后勤管理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個;招聘計劃8名,全部為后勤綜合管理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潭大學人事處主頁“湘潭大學招聘系統”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月2日8時00分至1月4日18時00分。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招聘系統(https://job.xtu.edu.cn),找到對應崗位報名,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填報信息,未按照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填報信息或填報信息不全的,資格審查不通過。
3.報名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含最高學歷學位)
(3)工作經歷證明、聘用(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則取消應聘資格。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高校工作經歷含以事業編、合同制、勞務派遣形式在高等院校從事相關工作的經歷。應聘人員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模板見附件2,加蓋工作單位公章)、聘用(勞動)合同原件、與工作經歷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網站公布。
2.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考生需將報名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聘用(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考單位審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網站進行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因專業特殊,如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經報請學校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面試等環節均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凡在任一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節成績等在湘潭大學人事處主頁“湘潭大學招聘系統”網站中予以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校內聘用手續,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聘期內享受校內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含五險一金),具體按《湘潭大學非事業編全職在崗職工工資待遇實施方案》執行。
(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離職證明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咨詢電話:0731-58293862(湘潭大學人事處)
0731-58292095(湘潭大學后勤保障處)
舉報電話:0731-58292015(湘潭大學監察專員辦公室)
湘潭大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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