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11-09 15:56:56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師資隊伍建設需求,面向社會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人才引進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人才引進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引進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崗位最高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即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要求
應聘人員的專業以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1)設置,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專業目錄》的,由學校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認定,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引進計劃與崗位
此次人才引進崗位2個,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引進條件見《2023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附件2)。
五、引進程序
(一)信息發布
引進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通過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引進過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2日17:00。
(2)報名地點: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綜合實訓樓1312室(岳塘區雙擁中路6號)
2. 現場資格審查
(1)審查對象: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
(2)攜帶資料:
①《2023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
③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上述所有證件、證明、表格均須提供原件1份和復印件2份。經審查后,原件由報考人員保存。
(3)審查內容:根據崗位引進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
1.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及我校引進人才需要,本次人才引進采取面試方式,不設置開考比例。面試時間暫定11月25日,面試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見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面試公告。
2.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3.面試總分100分,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試教和面談各項目均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形式及測評內容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考核項目 |
備注 |
A類 |
高層次專任教師1、2 |
試教+面談 |
(1)試教采用傳統的板書試講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和綜合能力。
(2)結構化面試主要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等。
(3)面談主要采用現場交談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素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契合度等。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2.面試成績合成
A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60%+面談成績×40%
以上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占比最大的測試項目成績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引進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考察人員達不到人才引進崗位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3.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六)遞補有關規定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經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人才引進計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學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的有關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編制、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六、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學校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處理。
七、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31-58519108(人事處師資科)
投訴電話:0731-58519003(校紀檢監察室)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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