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80名教師公告
2023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優化湘潭經開區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其中高校畢業生4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編制及管理辦法
1.聘用人員列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招聘錄用人員5年內不得調離湘潭經開區。
三、招聘崗位計劃與范圍
1.招聘范圍
面向高校畢業生類:是指 2021、2022、2023屆未落實工作單位(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入編)的高校畢業生;
面向社會類:面向社會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2.招聘崗位計劃
見《湘潭經開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2.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
3.報考人員的專業是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4.年齡:高校畢業生類崗位年齡在30歲以下,即1992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面向社會招聘崗位年齡在35歲以下,即1987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
5.學歷:①報考高校畢業生類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崗位考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②報考面向社會類招聘崗位考生,小學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6.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崗位需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崗位需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崗位需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學科需與所報考的學科相符,其中報考小學科學崗位教師資格證學科可放寬為物理、化學、生物或地理;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任意小學教師崗位;小學數學教師兼財務崗位需同時具備小學及以上數學教師資格證和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7.普通話證:普通話達到相應學科要求(語文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8.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9.專業要求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崗位表》。
五、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因違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被查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人員。
4.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高校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湘潭經開區范圍內現有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
六、招聘程序及有關事項說明
【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招聘公告同時發布在湘潭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經開區官網上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后果自負。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及繳費→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一)網上報名及繳費
1.報名時間: 2023年5月4日9:00-5月6日17:00。
2.報名網址: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首頁報名系統入口報名。
3.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誠信報考,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全面。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范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本次招聘考試均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報名時需要上傳以下各項資料原件的圖片或掃描件: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③學歷證和學位證(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上傳學信網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④教師資格證(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繳費:
考生須在2023年5月6日17:00之前通過報名系統繳納考務費100元,報名考生繳費時間與報名時間同步,繳費成功即報名成功。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在規定時間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通知公告。
2.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詳見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通知公告)及時登陸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每個環節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為2:1,降低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2:1的,則將報名人數不足的崗位指標調劑至報名人數較多或學校需求量最大的崗位。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請改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崗位或者申請退回考務費。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小學數學教師兼財務”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財務相關專業知識,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5.筆試成績查詢見湘潭經開區官網通知公告。
(三)現場資格審查
1.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計劃數在2個及以上的崗位按照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招聘計劃數只有1個的崗位按照與招聘計劃數5: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一同進入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湘潭經開區官網《資格審查公告》。
3.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系統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以下資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②學歷證和學位證(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交學信網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原件進行查驗);③教師資格證(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進行查驗);④普通話證;⑤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2,面向高校畢業生類考生須提供);⑥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
5.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屬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試教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試教占70%、專業技能測試占30%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沒有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要求見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相關通知公告。
(五)成績合成、排名
1.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對象。
(六)體檢
1.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見體檢通知。
3.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擬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 由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統籌分配確定用人單位,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由用人單位與之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在湘潭經開區最低服務年限五年。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予以解聘。
在編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不在非指定網站和公眾號發布任何與考試相關信息。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符合報考條件且確有個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報名參考。對錄用后放棄的人員,錄入湘潭經開區考試誠信庫,3年內不得報考湘潭經開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考試。
3.發現應聘人員、有關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
咨詢電話: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 0731-52379377
監督電話:湘潭經開區黨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舉報電話: 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紀委0731-52379359
2.2023年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面向高校畢業生類)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docx
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