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考調4人公告
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關于公開考調下屬事業單位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試選調(以下簡稱“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符合本考調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宜賓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調入后需放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身份,進行事業人員聘用登記。
二、考調崗位
本次考調為管理九級崗位,考調名額4名,具體詳見《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考調報名的最后一日。
3.大學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5.具備考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首次訂立聘用合同未滿3年最低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未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違紀已立案,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規和現行人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間:2022年5月23日到6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報名地點: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機關黨委(人事科),地址:宜賓市敘州區南岸廣場西路4號廣電中心2112室。報名時須交貼好照片的《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兩份,由編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還本人),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或《宜賓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鮮章,注明經辦人以及是否與原件一致),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
2.資格審查: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機關黨委(人事科)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初審在報名環節開展,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要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加蓋鮮章(注:經費來源須為“收支統管、全額保障”),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將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調聘后被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按除名處理,解除聘用合同。
(二)開考比例
本次考試考調名額與考調崗位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考調名額。
(三)綜合測試
1.筆試。筆試為閉卷方式,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點: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機關黨委(人事科),逾期未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筆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當日,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防疫信息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三江人才網上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錄查詢。
2.面試。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筆試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將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公告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保持通訊暢通,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和領取面試通知單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可依次遞補。面試當日,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防疫信息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再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察
本次考調實行差額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執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實地走訪等方式,全面了解報考者的報名資格、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考察結束后,由考察小組如實提交考察報告,由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研究確定等額體檢人選。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批準同意,可適當延期,但是必須在體檢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未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視情況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單位頂崗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入公示程序,試用期滿不合格或不勝任本單位工作的,仍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視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
試用期滿合格的,經研究后確定為擬調對象,對擬調人員在考調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如有舉報事項,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現行的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報名、筆試、面試前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三)為避免影響考試,外出出差等回宜的考生,考前應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四)筆試、面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報名、筆試、面試前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報名、筆試、面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報名、筆試、面試。
(六)報名、筆試、面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旗)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直轄市的縣(區)其他鄉鎮(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旗)及不設區的地級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報名、筆試、面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最后一次采樣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七)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場;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八)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
(3)考試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5)報名、筆試、面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鄉鎮(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轄市),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測的;
(6)報名、筆試、面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
(九)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筆試、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請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報名、筆試、面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報名、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十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考生在報名時須承諾已知悉本公告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調全程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紀委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或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機關紀委舉報,舉報電話:13550714006。
七、其他
(一)本次考調的公告、報名事項、成績公布、公示及考調過程如有調整補充事項等信息發布,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參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調動等環節,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本次考調可能會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原因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s://www.ybrc128.com/)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三)本次公開考調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1—7865649;18284898034。
附件1: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宜賓市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宜賓市經濟合作和新興產業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