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賓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屏山縣人民政府
2025-01-02 15:44:07
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宜賓市內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開考調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1《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及對象
此次考調崗位面向符合本公告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宜賓市內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二)考調條件
1.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例:“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截至本次考調報名的第一日未滿36周歲,以此類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調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和現行人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9:00-12:00;14:00-18:00)。報名地點:屏山縣水利局1016室(屏山縣岷江大廈10樓)。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2.填寫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3.資格審查。報考者持插入好照片的報名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最近一次的聘用人員登記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年度考核結果必須提供加蓋鮮章且有效的年度考核結果確認備案表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考調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領取面試通知單。
(二)考試
1.考試為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憑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考調名額與報名考生及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均不得低于1:3(以報名表及面試簽到表為準)。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調計劃。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調環節。
2.業績考核計分辦法。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每一個年度優秀計1分;從事水利工作滿一年的,計0.5分,滿五年及以上的計2.5分(需由工作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計算水利工作年限,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時間);2021年以來獲得縣(區)級及以上表彰表揚的計1分(因年度考核優秀被嘉獎的不重復計分)。上述計分事項可累加,以上計分有關文件、資料需本人在報名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工作所在單位公章),逾期提交不予確認。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業績考核計分。
(三)體檢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實際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由長到短、學歷層次由高到低及年齡由大到小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綜合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調人員,因此出現的缺額,考調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按規定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調人員名單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內,如有投訴或舉報者,應署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遞補
因體檢、考察、公示期、公示后考生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必須在擬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同意調動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調動,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監督舉報電話:0831-5602412。
五、本公告由屏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六、相關咨詢電話及信息公布網站
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督。咨詢電話:0831-5723602,地址:屏山縣水利局(屏山縣岷江大廈10樓1016室);監督電話:0831-5602412,地址:屏山縣紀委監委駐縣水利局紀檢監察組(屏山縣岷江大廈10樓1028室)。
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ww.ybrsks.com.cn)和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bps.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遞補、調動等,責任自負。
附件:
屏山縣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