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筠連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8人公告
筠連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筠連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02、招聘名額、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勤務輔警共48名。
1.勤務輔警48名,限男性。勤務輔警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
2.此次招聘所有警務輔助人員,是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范圍
戶籍在宜賓市或居住地為宜賓市。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報考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適當放寬至高中(職高)文化,凈身高達165cm(現場測量身高)。
4.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重度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無紋身,無駝背;無精神類疾病;無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四)優先入職條件:同等情況下,優先招用下列人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以上優先入職條件在體檢、政審遞補環節體現)
(五)下列人員不得招用為輔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職位)的人員及曾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調查、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因違法違紀被解聘、辭退、開除公職(職位)、開除軍籍或學籍的,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和個人債務糾紛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03、報名方式
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筠連縣公安局(筠連縣筠連鎮煤都大道)政治處(四樓左邊第三間辦公室)。
3.報名資料: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戶籍簿、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藍白底均可);符合優先入職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1份。
04、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1.筆試內容為:法律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采取筆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若出現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性為1000米跑。體能測試合格標準如下表,測評次數只有1次。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項目 |
合格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勤務輔警 |
≤4分25秒 |
≤4分35秒 |
考試實行合格制,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50%,體能測試達標即可。
05、考核政審、體檢與聘用
(一)考核政審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政審人選(若等額進入政審的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體能測評用時較少的考生進入體檢),考察政審內容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政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
政審合格考生進入體檢環節,除本《公告》第二條“招聘名額、范圍及條件”第三款“招聘條件”第4項“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明確規定的事項外,其余體檢項目、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考察政審、體檢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筠連公安”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對反映問題經查實且屬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無異議者予以聘用,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考生應服從崗位調配。聘用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為三個月,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放工資。試用期不合格的終止合同,取消聘用。
06、身份及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協助人民警察從事輔助性工作,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聘用人員由筠連縣公安局負責管理、使用,工資待遇隨財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07、紀律、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08、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招聘期間聯系方式要保持暢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政審、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按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考生進入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體檢等所有考試相關場所,均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以及已接種新冠疫苗相關憑證。
政策咨詢電話:0831-7681444
09、本公告由筠連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筠連縣公安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