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韶山市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2021年韶山市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2021年,我市繼續實施高中起點和初中起點各類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1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2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公費定向培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計劃:
2021年,我市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為15人。
類別 |
專業 |
計劃 |
類別 |
學歷 |
培養學校 |
高中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1 |
物理科目組合 |
本科 |
湖南工業大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1 |
物理科目組合 |
本科 |
衡陽師范學院 |
|
英語 |
1 |
歷史科目組合 |
本科 |
湖南工業大學 |
|
初中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1 |
歷史科目組合 |
本科 |
衡陽師范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1 |
物理科目組合 |
本科 |
衡陽師范學院 |
|
英語 |
1 |
物理科目組合 |
本科 |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
|
小學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1 |
初中起點 |
本科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1 |
初中起點 |
本科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
|
英語 |
1 |
初中起點 |
本科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
|
小學男教師 |
2 |
初中起點 |
本科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1人 長沙師范學院1人 |
|
扶貧計劃 |
2 |
初中起點 |
本科 |
湖南城市學院 |
|
幼兒教師 |
學前教育 |
2 |
初中起點 |
本科 |
長沙師范學院 |
合 計 |
15 |
二、招生程序:
(一)高中起點
1.政策宣傳:各學校應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2號)政策文件精神及我市招生計劃,向高中畢業生及家長進行宣傳動員
2.戶籍確認:韶山市戶籍,年齡未滿22周歲(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參加2021年高考,成績達到招生學校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 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報名信息,確認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戶籍信息中的市、縣市區(園區)與考生戶口薄上戶籍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需按時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
3.志愿填報:6月26、27日(7月11日征求志愿),考生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科提前批“非軍事院校志愿“欄中填報有關志愿;其中填報本科層次高中、初中教師招生計劃志愿的考生,應根據韶山市相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志愿,凡填報志愿中的院校或專業不符合有關戶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視為無效志愿。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4.投檔錄取:7月14日左右,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志愿將填報了相關志愿的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學校,各招生學校依據有關招生政策和學校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按招生學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投檔。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有招生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和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并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根據已錄取考生的情況,填寫《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并將《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函告招生計劃所定向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函告有關縣市區(園區)教育局。
5.簽訂協議書:市、縣市區教育局依據《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統一組織錄取考生與本級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書》(一式4份),于7月24日前送湘潭市教育局。錄取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應攜帶本人戶口簿供教育局審查考生的相關信息情況,凡經審查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的,不能簽訂《協議書》。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
6.發放錄取通知書:8月10日左右,各招生學校向已投檔錄取并簽訂了《協議書》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初中起點
1.公布招生政策和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學校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關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1號)政策文件精神及我市各類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政策及招生計劃。初中畢業學校應向初中畢業生及家長進行宣傳。
中考結束后,市教育局將根據本市中考情況,確定我市初中起點各類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志愿填報
已參加預報名且中考成績達到韶山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確認的戶口簿復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到所在畢業學校填報志愿。在湘潭市范圍內異地就讀(異地就讀是指未在韶山市初中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確認的戶口簿復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和所就讀初中學校的推薦報名表到韶山市教育局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時應按《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點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附件欄目及有關要求,客觀準確地填寫考生信息和報考志愿,并貼好相片。考生在填寫報考志愿時,可根據本文公布的招生計劃,結合自身情況在各項目計劃中進行選擇,最多只能填報1個培養類型和1個培養學校。
3.畢業學校審核推薦
考生在提交《報名登記表》時,各初中畢業學校應對《報名登記表》中的考生信息進行核對,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和學業成績,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并將具備報考資格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和戶口薄(復印件)上報教育局。初中畢業學校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市教育局審核
市教育局依據報名材料,對所有報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我市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各類考生總成績為中考成績總平均分(考生中考總成績÷所含科目的卷面總滿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下同)。在湘潭市教育局審定通過后通知考生。
6.體檢
教育局根據本市的招生計劃,按考生志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當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且需要選拔時,按考生的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擇優選拔;當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中考語文成績、中考數學成績擇優選拔。我局按確定后的體檢考生名單,統一組織考生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動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確定體檢考生名單的辦法等額確定遞補體檢考生。
7.簽訂協議
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所有體檢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與市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書(一式4份)。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8.預錄取
湘潭市局根據我局報送的有關材料,在全面審查各項目計劃來源各培養類型各培養層次各培養學校各招生計劃種類的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體檢結論、《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的基礎上進行預錄取。預錄取考生需提交下面材料:
8-1 戶口薄(復印件1份)。
8-2 預錄取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1份)。
8-3 預錄取考生《體檢表》(原件1份)。
8-4 預錄取考生《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4份)。
以上考生個人報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裝入材料袋中,分類打捆提交(扶貧計劃考生還需提供經核驗的縣市區扶貧工作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的復印件和證明)。
9.錄取
培養學校對預錄取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培養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錄取;公示有異議的考生,由培養學校會同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情況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方可錄取,調查核實情況不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不能錄取。
10.入學
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培養學校報到。新生入學后,培養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內對公費定向師范生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其《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正式生效;復審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范生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三)相關政策
1.公費定向師范生畢業后,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本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
2.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財政公費承擔;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的范圍內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4.公費定向師范生應在上崗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相應教師執證上崗條件,否則,按違約情形處理。
5.公費定向師范生畢業后,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本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
6.公費定向師范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不得脫產攻讀研究生,但可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7.未能履行協議的公費定向師范生,要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8.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費定向師范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公費定向師范生的違約記錄,并將違約情況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退還的公費教育費用。
咨詢電話:0731-55682004
韶山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2: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點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扶貧計劃考生證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