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示公告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 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二、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管理八級工作人員1名,選調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21年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湘潭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具備公務員(參公)身份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人員及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符合選調崗位相關要求,具體見崗位計劃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報市人社局備案。
國外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新提拔的未在現職崗位任滿一年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應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1年5月30日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http://xtfgw.xiangtan.gov.cn/)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采取現場的方式,時間從2021年6月8日至6月15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5點至17點)。
2.報名地點:同舟大廈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706室(湘潭市岳塘區雙擁南路99號)
3.報名應提交資料:
報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寫的《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公務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④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證明材料;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交電子版)。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其中,國外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選調條件由市兩型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試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重要提示
本次選調公告和選調人員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和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其他各環節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公告、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對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同意后, 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考一門,采取閉卷的方式,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選調崗位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合格分數線為70分,參考考生筆試成績低于70分,取消選調計劃。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面試
1.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4.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參考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取消選調計劃。
(六)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由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具體實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
當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崗位空缺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1次。
(八)公示與調動
1.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選調對象。
2.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http://xtfgw.xiangta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條件的,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二)本方案由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三)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31-52818883
(四)舉報監督電話:0731-5257021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2021年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及要求一覽表.docx
附件2.2021年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4.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