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湘鄉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30人公告
湘鄉市2018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經市人民政府研究,2018年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30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30名,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鄉市2018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具體年齡要求見《招聘計劃與崗位表》。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軍隊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湘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繳費時間:2018年4月16日9:00 —4月25日17:00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考者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 ( www.xtrsks.gov.cn)。
(三)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5月16日9:00— 5月1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試考務費。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中國湘鄉網、湘潭人事考試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2、繳費方式為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須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法,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兩科。《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查考生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哲學、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識。《申論》是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實際問題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細閱讀這些材料,概括出它們反映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解決此問題的實際方案,最后再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申請退費。
(四)考生必須參加筆試兩科考試筆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
(二)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三)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資格審查對象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二)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比例。湘鄉市委黨校教師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3,其他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面試方式。湘鄉市委黨校教師崗位和湘鄉市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考核。報考人員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其他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
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據空缺名額,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前述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考察環節中放棄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中國湘鄉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按時辦理人事及入編登記等手續。
十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0731-52265503
(二)舉報監督電話:0731-52265586
(三)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31-56772368
附件:1、《湘鄉市2018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