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選調公告
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 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決定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與職位
選調范圍:面向全國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益一類事業編制身份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選調職位(崗位):
1.文字崗位科員2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干部身份,已經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登記;
2.《今日湘潭》編輯部文字崗位科員2名,具有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干部身份。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事業編制單位干部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3.擔任科級及以下職務;
4.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6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綜合素質較高,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7.身體健康;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以考試公告時間為準)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或尚未轉正定級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3月5日。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1號市委大樓13樓1310室)。
3.報名資料:《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單位蓋章)、事業編錄用<聘用>審批表、列編審批表復印件(單位蓋章);其他有關能證明個人能力、業務的材料(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發表的文章)。
4.報名方式:
①現場報名。攜帶報名資料到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1號市委大樓13樓1310室報名。
②網絡報名。將報名資料拍照或掃描發至電子郵箱:379145186@qq.com并主動與我室進行聯系確認。
③報名聯系人:譚娟13973298903、李堅18673209955;辦公電話及傳真:0731-58583159。
(二)資格審核: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筆試
筆試測試文稿寫作能力,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紅土地”湘潭組工網、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潭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比例為3: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測試邏輯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成績現場公布,滿分為100分。
(五)成績合成與排名
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計分方法為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紅土地”湘潭組工網、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潭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2.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分實地考察和工作考察。實地考察:通過到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對其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進行考察。工作考察: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考察。考察時間1個月。
體檢和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放棄人選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并按規定的程序對其另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分別在相關網站和我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擬調入對象。一經調入,需與調入單位簽訂三年以上服務年限承諾書。
(九) 紀律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將對選調工作中出現的以下行為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或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蒙騙他人、欺騙組織、行賄和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
2.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受賄、徇私舞弊、接受宴請、借選調之機謀取私利的;
3.工作人員在選調各個環節中管理松懈、泄露試題、相關材料審查不嚴和為作假者隱瞞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本次公開選調由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附件:1.《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