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考調80人公告
為做好我縣重大項目實施,解決縣直單位專業人員緊缺的問題,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黔人社廳〔2013〕11號)等文件精神,經2017年5月4日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鄉(鎮、街道)在職人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80名。為確保考調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納雍縣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考調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實施方案、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公示、辦理調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二、考調單位及職數
(一)納雍縣紀委下屬事業單位舉報中心6名;
(二)納雍縣房屋征收與補償局24名 ;
(三)納雍縣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6名;
(四) 納雍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
(五)納雍縣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2名;
(六)納雍縣宣委傳部下屬事業單位4名;
(七)納雍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
(八)納雍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
(九)納雍縣電商辦3人;
(十)納雍縣新聞中心3名;
(十一)納雍縣水務局4名;
(十二)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3名;
(十三)納雍縣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2名;
(十四)納雍縣委組織部下屬事業單位5名;
(十五)納雍縣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1名;
(十六)納雍縣房產事業局2名。
具體職位設置、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納雍縣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考調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設置。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
(二)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三)身體健康,具有報考職位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在本縣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五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及以上,正式在編在職在崗工作經歷干部職工(服務期限未滿或有文件規定的人員除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7年5月13日仍在服務期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及原“ 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四)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調查人員或受黨紀、政紀處分且未解除處分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六)不符合考調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七)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考調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
2.報名地點:納雍縣委黨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區)。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下載打印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的附件2《納雍縣2017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職位所需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4.申請加分的借用人員由借用單位領導簽署有借用起止時間的證明及文件(或縣委、縣政府會議記要);
5.《實施方案》及《職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審核表》、《實施方案》,在畢節市辦公網上下載并在《審核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用A4紙打印出《審核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如出現報名信息錯誤影響考試和調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調資格。
資格審查由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本次報名及資格審核,由考調單位具體負責。考調單位必須由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的同志負責報名資格審核。核審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審核表》對照《實施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的予以簽字確認。對審核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同時追究審核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公開考調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參考資格。
擬考調職位報名人數與考調計劃數比例達不到2:1,將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因調整考調計劃而減少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若考調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提出申請,經納雍縣公開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本人不愿申請改報職位的取消參考資格。
五、加分
縣直單位每借用滿1年加1分,最高加10分,不足1年不予加分,所加分值計入總成績。加分審核與報名時間同步。
六、考試
經資格審核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點:納雍縣委黨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區)。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責任自負。
考試形式為筆試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考調環節的資格。
七、考察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察。考察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再次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察時間在報名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啟動,具體可量化的考察方案見附件3《考調考察有關事項》
考察中,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調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組織保持一致的;
2.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調查人員或受黨紀、政紀處分且未解除處分的;
3.截止2017年5月13日與其他部門約定有服務期未滿或尚未解除合同的;
4.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不得調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為借用加分、筆試成績、考察評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70分)+考察評分(30分)+借用加分。
筆試成績、考察評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同一崗位計劃數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對象。
九、公示及調用
擬調用人員。在畢節市辦公網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調用,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調用的,取消調用資格。在整個考調中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調用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本次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敖登雪(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陳 坤(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成 員:鄧 敏(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陳 燕(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陳 誠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張襲榮(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鄭啟航(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尚光照(縣編委辦主任)
蒙文燕(縣財政局局長)
高勇強(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陳祥海(縣教育局局長)
劉青良(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局長)
潘 登(縣民政局局長)
胡衛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陳中華(縣法制辦主任)
李 榮(縣新聞中心主任)
李 杰(縣水務局局長)
王首山 (縣統計局局長)
郭曉春(縣房產事業局局長)
蔣弟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局局長)
王 勇(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袁明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陳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袁明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在考調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公開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三:考調考察有關事項
納雍縣事業單位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