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畢節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31名簡章
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的有關規定,經納雍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納雍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崗,并報經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畢人社復〔2017〕686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招聘專業按《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設置》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 11 月 28 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 11月 29日及以后出生);
(四)《職位表》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資格等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定向生及委培生;
(三)截止2017年11月14 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未滿兩年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四) 截止2017年11月14 日仍在服務期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及“納雍縣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六)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七)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八)截止2017年11月 14 日仍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十)截止2017年 11 月 14 日,納雍縣行政機關(含參公單位)、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十一)截止2017年11月14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十二)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三)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11月14日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畢節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www.gzbj.lm.gov.cn)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 11 月28日至 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納雍縣委黨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區)。
4.報名咨詢電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3531064)。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所需資料:
(1)《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上下載打印(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4張;
(4)縣外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所需提交的證明須有出具人簽字,并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
(6)《招聘簡章》及《職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附件1)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所有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資格審核工作人員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2日下午5:30。
4.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對有關信息不規范或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應聘人員重新提交。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要說明理由。因為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環節,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資格審查有關人員責任。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筆試總分100分。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 — 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應聘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納雍縣委黨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區)領取。筆試成績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所缺職位不再遞補。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的考生,通過加試結構化面試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對象。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八、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作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或2017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及資格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選崗
應聘03--05職位政審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報職位進行選崗,選崗表詳見《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分解表》(附件3)。未按時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放棄選崗及聘用資格。
同一職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先選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需進行新一輪面試,面試成績高者先選崗。
選崗具體時間、地點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選崗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納雍縣人社局審批后,再報畢節市人社局備案。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納雍縣人社局進行合同鑒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本次招聘除《招聘簡章》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畢節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www.gzbj.lm.gov.cn)上發布外,其他相關通知、公告只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網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密切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附件1-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納雍縣2017年第六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分解表.xlsx
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