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漯河市港澳臺僑和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2-26 13:35:31
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關于漯河市港澳臺僑和留學人員服務中心2024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52號令)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根據《中共漯河市委組織部、中共漯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第七屆中國·河南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漯河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4〕58號)精神,經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研究,結合實際,發布本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引高層次人才1名(崗位計劃表見附件)。
二、引進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或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4.身心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5.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博士和副高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紀違法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聘)紀律行為且仍處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或服務期未滿人員;
6.在漯河市域內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7.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按照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與資格初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公告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址:https://hrss.luohe.gov.cn/)、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官網(網址:http://lh.rootinhenan.gov.cn/)進行發布。
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官網(網址:http://lh.rootinhenan.gov.cn/)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網站。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采取現場報名進行,并現場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報名地址:漯河市郾城區沙北路1號市委辦公樓2號樓236房間。
3.報名材料:報名時請攜帶以下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①《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關于所屬事業單位招才引智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
③高等教育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和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需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⑤報名人員還可提供個人簡歷及證明個人專業經歷的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比賽獲獎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
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核
1.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現場反饋審核結果。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報名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核。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棄權。
2.報名人員對報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及時咨詢反映(0395—3132520,工作時間使用)。報名結束后未反映的,視為對審核結果無異議。
3.本次引進人才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需認真對照崗位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個人資料。對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四)考核
對符合報名條件,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報名人數較多,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確定聘用人員。
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待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另行通知。
(五)體檢
1.根據考核成績,按照引進人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核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2.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3.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擬引進對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引進條件的取消其引進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且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確定為引進人員。引進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并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有關事宜按協議執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或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引進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核。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人才引進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
(二)漯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將負責監督公開引進工作全過程,監督電話:0395-3161877(工作時間使用)。
(三)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95-3132520(工作時間使用)
附件:
中共漯河市委統戰部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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