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4人公告
來源: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01-02 11:50:51
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中共漯河市委組織部、中共漯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第七屆中國·河南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漯河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4〕58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漯河市基層治理服務保障中心面向社會通過“綠色通道”引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計劃
本次共計劃引進人才4名,詳見《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招才引智引進人才計劃表》(附件1)。
三、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本次招才引智,凡涉及年齡等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備引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引進: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含“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按照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在漯河市域內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6.漯河市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7.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未滿禁考期限的。
8.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公告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發布。“漯河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作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發布平臺。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8:00至2025年1月10日17:30。
2.網絡報名方式: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漯河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查詢《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招才引智引進人才計劃表》,選擇符合要求的崗位投遞簡歷,簡歷應包含具備崗位設置條件的相關材料。報名材料按序號分別掃描為PDF文件,PDF文件和報名表電子版以壓縮包形式一并發送至郵箱:lhswshgzb@163.com。郵件和報名材料壓縮包統一命名為:姓名+專業+手機號碼。
3.報名材料:①《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招才引智引進人才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和考生本人簽名的紙質掃描版;②有效身份證件;③畢業證和學位證;④有效期內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⑤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須提交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⑥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報名過程中將對報名人員的資料進行初審。報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報名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補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核。初審結果將通過報名人員的報名郵箱或電話、短信形式進行反饋通知。
2.資格復審: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本人到指定地點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進行通知。
資格復審提交的材料應與報名時提交的材料一致,包括:①考生本人簽名的報名表紙質版一式2份;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④有效期內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打印件2份;⑤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須提交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一式2份;⑥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視為棄權。經審查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考試的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擬引進人才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
對符合報名條件,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報名人數較多、競爭性強的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待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體檢
根據考試結果,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若體檢出現不合格的情況,依據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漯河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若有變化,要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新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15日內到用人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或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出現招聘崗位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3.本次引進人才招聘工作由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
咨詢電話(工作日):0395-3181156
監督電話(工作日):0395-3115866
附件:
中共漯河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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