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商丘師范學院招聘37人方案
來源: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11-27 11:00:34
商丘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社事〔2016〕4號)文件規定,為充實高校專任教師、專職輔導員隊伍,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7名。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公開招聘方案。
一、學校簡介
商丘師范學院地處“殷商之源”“華商之都”、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是商丘唯一一所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辦學文脈傳承于1905年創辦的“歸德府中學堂”,辦學歷史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河南省立商丘師范學校,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為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現有梁園、睢陽兩個校區。學校設有20個學院,現有69個本科招生專業,涵蓋10大學科門類。在校生2.5萬人,生源遍布全國25個省、市(區)。擁有省級重點學科5個,國家級特色、一流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一流專業21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3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103門。建有先進的科研平臺、實驗教學中心、實習實訓中心,共計393個。建有省級科研平臺29個,獲批國家級項目164個。學校環境優美,校園內有春明湖、夏夢湖、秋韻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臺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蕩漾、湖光山色,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二、公開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事、教務、學工等部門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為了保證學校的招聘工作在監督下進行,學校成立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監督組,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紀委工作人員和一線教師代表組成。
三、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
詳見附件《商丘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招聘專業及計劃見附件《商丘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為準,學科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僅為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不作為資格審核依據)。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2022、2023、2024年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本科階段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要求已取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應聘專任教師崗位者需本碩專業與招聘專業一致或相近;應聘輔導員崗位者要求心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及我校相關專業。
6.年齡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輔導員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熱愛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和互聯網絡,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且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中共黨員、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無任何紀律處分。
8.專任教師到校工作后需兼職做2年輔導員或管理人員。
9.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商丘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同時發布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s://hrss.henan.gov.cn/)、商丘師范學院網站(網址https://www.sqnu.edu.cn/)和商丘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發布時間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請登錄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25,進入“商丘師范學院教師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7:30。應聘者報名成功后務必牢記登陸密碼,并據此登陸招聘系統查詢個人相關信息。
報名截止后,學校根據所收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輔導員崗位者請認真核對崗位和性別要求,因性別等原因報錯崗位者,資格審查一律不準通過。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學校“人事處網頁”(網址https://rsc.sqnu.edu.cn/)發布。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之比低于1:3,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
(三)現場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通過資格審核者須本人按照規定時間到學校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有關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務必隨時關注學校人事處網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2.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本碩學歷及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
3.應聘者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4.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須有學生干部經歷,并提供大學或研究生階段擔任學生干部及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中共黨員、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的證明原件、復印件。須提交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組織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5.應聘“序號23”專業崗位的,須提交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組織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應聘人員資格不符,學校有權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我校人事處、學生處負責。應聘人員若需咨詢,請直接與學校人事處聯系。
聯系人: 呂老師 朱老師
聯系電話:0370-3109116
上述材料原件現場審驗,復印件學校留存。若現場不能提供原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加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指導下,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閉卷,滿分100分)
筆試滿分100分,碩士研究生應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專職輔導員崗位筆試內容主要測驗應聘者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大學生教育管理相關知識,專任教師崗位筆試內容主要測驗應聘者對應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評價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
筆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筆試結束后,若發現某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3人,取消該崗位招聘。
筆試的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人事處網頁(網址https://rsc.sqnu.edu.cn/)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共同進入面試)。專職輔導員崗位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專任教師崗位以試講方式為主(有特別強調專業技能要求的專業可增加實踐操作環節,實踐操作占面試成績的40%,具體要求見學校人事處網站通知),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本專業領域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測試應聘者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面試環節將全程錄像。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于當天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成績及排名。
招聘崗位人數與到場面試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若相關崗位與到場面試人數達到1:2(含)比例以上的,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應聘者總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排序。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決定是否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空缺崗位由學校決定是否按同一崗位應聘者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經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上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上報擬聘用人員公示時,需要提供擬聘用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原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報到時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手續,如不能提供,則不予錄用。
七、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370-3109116(學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0-3111066(校紀委)
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廳人事處)
0371-6969007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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