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宿州九小教育集團(高新校區)、(人民路校區)招聘教師22人公告
來源:安徽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024-08-15 15:10:17
宿州九小教育集團(高新校區)、(人民路校區)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宿州九小教育集團(高新校區)<拂曉大道與汴陽二路交叉口,宿州院子對面>、(人民路校區)<人民路與北三環交叉口,花半里對面>立足高起點辦學、高目標追求,為優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推進學校辦學高質量發展,決定委托宿州力創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2名,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三)具有所教學科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或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四)年齡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4.失信被執行人;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者;
6.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測試、成績公示、體檢、考察、擬聘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宿州華瑞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宿州九小教育集團等媒體(網絡)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職位、報名條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登記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8日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宿州高新區數字經濟產業園3#301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材料:(1)《報名登記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書、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
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
(三)資格審查
由報名點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同時繳納考試費用100元/人。
招聘崗位出現報名人數不足等情況的,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及教育教學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教學技能,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若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則采取加試的方式決定進入下一輪人員名單。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公示
專業測試成績在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宿州華瑞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宿州九小教育集團公示3天。
(六)體檢及考察
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錄取崗位人數1:1比例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根據相關要求,考察對象如存在違法犯罪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具有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學科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宿州華瑞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宿州九小教育集團公示5天。
(八)聘用和待遇
勞動合同簽訂及待遇: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宿州九小教育集團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任合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任教師工資由高新區撥付,年收入5萬-6萬(含社保),每一年考核一次,連續兩年考核合格后續聘每月增加200元。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復審資料原件當場返還,復印件等相關資料不予退還。
(三)招考單位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考工作,并對本次招考享有最終解釋權。
(四)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考紀律,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關系。
(五)應聘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注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宿州華瑞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網站,查看相關通知公告,逾期未按要求參加招聘有關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政策咨詢電話:0557-3927809、3927815
監督舉報電話:0557-3920288
宿州力創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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