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來源: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24-07-18 13:25:54
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全省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工作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工作實際,現就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聘用的書記員與用人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
二、聘用制書記員主要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協助法官做好庭前準備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做好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配合法官進行調查取證;
(五)協助法官校對、送達法律文書和收轉訴訟材料;
(六)整理、裝訂、掃描、歸檔卷宗材料;
(七)配合法官操作辦公信息系統、審判管理系統等軟件;
(八)完成其他審判輔助工作和綜合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職位及數量
此次招聘采取校園定向招聘方式,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應屆畢業生中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名。具體職位和數量如下:
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招聘2名;
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招聘1名。
四、資格條件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
5.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年齡在2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7.身體健康;
8.報考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應為長春地區戶籍,報考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應為通化地區戶籍;
9.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人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已參加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考試并進入體檢、考察階段的;
2.已通過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8.報考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報考通化鐵路運輸法院,配偶、父母在通化地區從事律師職業的。“從事律師職業”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
9.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組織報名、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組織報名和推薦
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組織報名并推薦人選,報名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20日15:00。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由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委托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報名人員需登錄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網站(http://cctlysfy.e-court.gov.cn/index.shtml)或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jlsfjy.cn),查看《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并下載填寫《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考生將填寫完的《2024年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附件2)、畢業證照片(PDF版)、身份證正反面照片(PDF版)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18943216433@163.com。
2.報名時間:自本公告公布起至2024年7月20日15:00。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圍繞書記員崗位職責,測試書記員應具備的法律基礎知識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綜合能力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速錄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參加速錄技能測試人員,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通過模擬庭審測試書記員記錄的速度和質量,滿分為100分。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擬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及職位需要的專業知識、技能。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合格線以下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成績核算
總成績按照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4:2:4的比例折算后計算產生,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總成績具體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成績*40%+速錄技能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組織體檢和考察
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各項成績均相同,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到指定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檢一次,最后結果以復檢為準。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法,廣泛深入到所在院系、戶籍所在地等了解情況,根據需要可進行延伸考察。各項成績均相同且體檢合格的,一并進入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八)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新聘用的書記員依法與用人法院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信息發布與政策咨詢
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網站(http://cctlysfy.e-court.gov.cn/index.shtml)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jlsfjy.cn)為本次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信息發布專用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網站進行發布。政策咨詢電話:0431-88556488(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政治部干部處)、0431-83311003、18943216433(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每天8:30-17:00。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
(三)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在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后無故放棄考試、招聘后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計入個人誠信記錄。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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