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吉安市公略路學校_吉安市濱江學校選調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72人公告
來源:青原區人民政府網
2024-07-03 14:07:29
2024年吉安市公略路學校、吉安市濱江學校公開選調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優化城區義務教育資源布局,有效緩解濱江片區就學壓力,切實化解大班額、大校額問題,保證我區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行,2024年9月份吉安市公略路學校、吉安市濱江學校開學,為兩所九年一貫制新學校。為調配增強這兩所學校的教學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青原區城區中小學公開選調第一批次在編在崗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7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
吉安市公略路學校 位于青原區濱江街道公略路與和氣路交叉口西南角
吉安市濱江學校 位于青原區湖濱路與富水路(茨坪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1.吉安市公略路學校36名
小學21名:語文8名、數學8名、英語5名(城區<含城郊:康復、方廣、青原、沙芫、菱塘>小學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報考)
初中15名: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3名、物理1名、道德與法治1名、歷史1人、地理1名、生物1人、體育1名(城區初中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報考)
2.吉安市濱江學校36名
小學21名:語文8名、數學8名、英語5名(城區(含城郊:康復、方廣、青原、沙芫、菱塘)小學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報考)
初中15名: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3名、物理1名、道德與法治1名、歷史1人、地理1名、生物1人、體育1名(城區初中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報考)
三、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直接選調進行。
四、選調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恪守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記錄,近3年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二)報考相應學段的崗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崗位所聘專業相符(報考小學語文與數學崗位的教師資格證為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或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
(三)青原區省級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市級、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以及獲得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舉行的本學科優質課比賽省級二等獎以上的教師。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目前尚有違規違紀未處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六、選調比例控制
1.以上各招聘崗位,同一學校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直接選調錄取人數不超過3人。
七、加分項目及分值
(一)名師加分
①省級特級教師加30分;
②省級學科帶頭人加25分;
③省級骨干教師加20分;
④市級學科帶頭人加15分;
⑤市級骨干教師加10分;
⑥區級學科帶頭人加8分;
⑦區級骨干教師加5分;
以上七項加分取最高項加分,不累積加分。
(二)現場教學競賽加分(必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
①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在省教育廳級單位(含省教研室)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一等獎加40分,二等獎加30分,三等獎加20分。
②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在市教體局級單位(含市教研室)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一等獎加30分,二等獎加20分,三等獎加10分。
③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在區教體局級單位(含區教研室)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一等獎加20分,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5分。
以上三項加分同一年份同一類別獎項取最高項加分,不累積加分,不同年份不同獎項可累積加分。
(三)綜合榮譽加分
①近三年(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獲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進個人加30分
②近三年(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獲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表彰的先進個人加20分,
③近三年(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獲區委、區政府、市教體局表彰的先進個人加10分,
④區教體局表彰的先進個人加5分
(見黨委政府、教育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
此項加分同一年份同一類別獎項取最高項加分,不累積加分,不同年份不同獎項可累積加分。
(四)學歷加分
研究生學歷加3分
以上四項加分項目可累計,最高不超過 100 分。
直接選調教師崗位確定按加分項目四項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選拔人員,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以名師加分成績高的優先,如名師加分成績也相同,以現場教學競賽成績高的優先,依次以加分項目高低確定。
八、選調程序
1. 報名時間和地點
①報名時間:2024年7月 2日至 7月 4日
各城區中小學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并填好報名表,填好加分項目表(附件2)。
②報名地點: 各報名教師本人到區教體局一樓會議室統一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所需材料:教師資格證、職稱聘書、榮譽證書、教學競賽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青原區公開選調骨干教師報名表》,無原件一律不加分。
3.加分核算
總分計算:總成績等于加分項目四項相加總分
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各項加分進行核算統計,根據加分核算結果的成總成績,按選調崗位人數 1:1 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4. 7月5日,公布成績,確定直接選調人員崗位名單。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會同區教體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選調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區教體局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全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7月6日-7月12日)。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十、選崗
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進行選崗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學校與選調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選調教師不服從學校分配則不予辦理調動。選調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入闈人員8月辦理調動手續。辦理調動手續前,所有選招教師都要與區教體局簽訂專業技術職稱聘任承諾書。
直接選調教師錄取確定后剩余崗位在第二批次擇優選調教師中擇優錄取。
十二、本公告解釋權在青原區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青原區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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