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招聘輔警56人公告
來源: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政府
2024-06-27 11:59:06
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200名警務輔助人員(第二批次)
根據工作需要,哈爾濱市南崗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數量
因工作需要,第二批次招聘輔警56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2024年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上半年輔警招聘計劃(第二批次)職位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三、公告發布渠道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發布公告的形式進行。
南崗區人民政府網址:http://www.hrbng.gov.cn/(進入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 通知公告欄查詢即可)
報名網址:https://ngfj1.zhaopin.com(后續筆、面試等公告均在此網站上發布)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輔警工作,能夠適應加班、夜班及執行出差、巡邏、看護等各種勤務;
(四)身心健康,體能測評、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
(五)具有哈爾濱市南崗區、道外區、道里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雙城區、阿城區、呼蘭區戶籍人員。(戶籍遷入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前);
(六)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6年6月至1988年6月出生);
(七)學歷取得時間要求:如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或國民教育系列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須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則予以取消招聘資格。已畢業人員需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港、澳、臺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凈身高、視力等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子女;
4.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表彰的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見義勇為表彰的人員。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應當在報名時同步上交書面申請及相關佐證材料(筆試時攜帶相關資料由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進行審核),以上加分項目考生僅可使用一項。
(九)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開除公職、軍籍、學籍、黨籍、團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本公告發布之日時,通過政府公開招聘形式已就業,或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現役軍人或者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起止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17:00時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上傳、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打印報名表、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和進入各環節人員公示等均通過網絡進行。請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址:https://ngfj1zhaopin.com自行完成報名及相關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二)需要上傳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電子證件照;
2.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高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報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備案表(有效期內);
4.符合政策加分項的,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5.《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3)本人簽字、按指紋后,以照片或者掃描件的形式上傳,原件在現場資格確認時上交。上傳的照片、證件及文件按照報名表要求格式上傳,大小應限制在1M字節以內。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報不全、資料缺失等原因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合格人數未達到1:3 比例的,將視情況調整該招聘崗位,具體事宜請及時關注公告發布網站通知。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和方式,請考生密切關注網上通知。筆試準考證是參加本次招聘各項環節的有效證件,各位考生應妥善保管。
六、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1.線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網上通知為準。
2.以準考證公布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筆試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達考場,遲到考生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
(二)筆試內容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別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30分(含時事政治等內容)和《公安基礎知識》70分兩個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
2.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3.查詢筆試成績。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七、面試
(一)進入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可以同時進入面試資格審核。
(二)面試資格審核。考生持本人報名登記表(網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學信網打印帶二維碼的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資料。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順延,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試人員名單,同時發布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根據面試公告要求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每人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試成績的確定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考生所報崗位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排序。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黨員優先、退役軍人優先、學歷高者優先、公安、司法類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優先、年齡小者優先等條件,依次優先錄用。
九、體能測試
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測人選。
(一)體能測試前,考生須在《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3)上簽字。如有自愿放棄體能測試者,將根據總成績排序,按照招聘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體能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等事宜。
(二)體能測環節,進行身高(凈身高)測量、視力(裸眼矯正視力)檢測,不符合標準的考生現場取消體能測試環節。將根據總成績排序,按照招聘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現場遞補。
(三)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項目
標準
10米*4往返跑
≤13“4
1000米跑
≤4‘55”
縱跳摸高
≥255厘米
備注:在受傷、手術恢復期間可以申請一次緩考,時間另行通知。延期申請由本人或直系親屬以書面形式于體測日當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視為主動放棄。超期后,即視為主動放棄。
(四)未通過體能測試者、放棄體測者不予聘用,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體檢
(一)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網上通知為準。
(三)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四)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測、體檢。
(五)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2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南崗公安分局組織同級別體檢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結果合格者進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內容
有關程序及標準按照《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執行,并參照《公安機關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實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此次招聘考試成績自公示期結束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此期間,已聘用人員出現離職、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試成績和流程依次遞補聘用。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崗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沒有異議的,由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與考生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個月(含試用期六個月)。
(二)合同期滿后,視雙方意愿議定續簽。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工資由南崗區財政保障,試用期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輔警層級化評定結果,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崗位調整,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調配。
十三、招聘紀律
為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十四、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451-87664112
2.監督電話:0451-87664132
3.技術咨詢電話:0451-85954802
咨詢、監督時間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項
(一)凡各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及聘用,責任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信息,均與招聘方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負責解釋。
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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