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龍江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博士人才154人公告
來源: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12-24 10:27:03
哈爾濱師范大學2024年度“黑龍江人才周”公開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人才,現將有關事宜予以公告。
一、學校簡介
學校簡介詳見哈爾濱師范大學主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博士人才154名。詳見《哈爾濱師范大學2024年度“黑龍江人才周”公開招聘博士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應聘人員應為博士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學位;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其中國內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一般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4日期間出生),對特別優秀且具有高級職稱的博士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原則上應聘人員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并辦理報到手續。
(七)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存在學術不端、師德師風問題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以往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在記錄期的人員。
6.報考崗位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7.按相關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人員待遇
落實黑龍江省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校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落實《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等文件精神,符合我校人才引進條件的優秀博士,可與學校簽訂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兌現相應待遇,詳情可咨詢學校人事處。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5日17:00。
2.報名方式
(1)郵箱報名,報名郵箱為hsdrck@126.com;
(2)接受招聘會現場報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本科、碩士、博士的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研究方向的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各類證書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錄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明確標注大類分區;科研項目需提供立項通知書及證明個人參與名次的相關材料;
(6)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電子版以壓縮包的形式一并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和壓縮包文件名標明為“應聘學院+應聘崗位編號+姓名。
(7)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報信息與崗位計劃表要求不一致或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審查
學校各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人事處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復查,確定參加現場確認人員名單,參加現場確認人員名單公布在學校官網“人才招聘”欄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查詢。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確認需提供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原件和全部相關材料復印件存檔備查,不予退還。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考核方式和內容:面試采取試講、科研報告、學術報告、答辯等方式進行。重點考核個人基本情況、科研業績成果、教學能力和發展潛力等。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在60分以下的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六、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學校統一安排體檢事宜,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人員,招聘組織實施單位提供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招聘組織實施單位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考生須按時參加復檢并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
七、思想政治表現考核
學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思想政治表現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思想政治表現考核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審批。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在哈爾濱師范大學官網 “人才招聘”欄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九、有關說明
(一)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試用期間,如出現有違師德師風行為,予以解聘。
(二)擬聘用人員在正式辦理報到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人事檔案。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錄用人員須服從學校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五)招聘過程中有關事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0451-88060787 (齊老師 孫老師)
監督電話:0451-88060920
監督郵箱:hsdjjjcc@126.com
哈爾濱師范大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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