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長春工程學院招聘高級人才83人公告(
來源:長春工程學院
2024-06-11 15:39:46
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公告(1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關于認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長春工程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高級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招聘事業編制高級人才8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2024年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2024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相應畢業證及學位證;
6.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6月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長春工程學院受理,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申報人員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郵箱、現場等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
(三)網上報名
考生須通過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210.47.35.197:8088)進行報名,注冊賬號登錄后查看本次公告詳情,選擇相應招聘崗位報名。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上傳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碩博各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及各層次相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招聘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需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4)招聘崗位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的提供職稱證;
(5)招聘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崗位要求提供;
其中,2024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發送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碩博連讀者需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碩博連讀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發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國外畢業院校專業名稱與國內畢業院校專業名稱不一致,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成績單(中文)、非報考單位兩名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人員的職稱證明,及其出具的國外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符的證明材料(簽字)。
(6)報名材料需合成一個PDF文件上傳。另附個人簡歷電子版(文件名為:個人簡歷+崗位名稱+姓名),簡歷電子版以單獨文件形式上傳。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信息和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逾期不再受理。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并及時登錄招聘報名網址查看報名審核是否通過及相關通知。
網上資格審查
時間: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7:00。
1.由長春工程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及時登錄http://210.47.35.197:8088,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任何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報名截止時間前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審查截止時間為6月26日17:00。未改報、雖然改報但審查不合格、因時間原因不能完成審查的,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再進行報名受理。
3.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1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4.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面問題,由長春工程學院資格審查小組負責解釋。考生對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需要咨詢的,請通過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聯系。
5.面試前,由長春工程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6.請考生及時登錄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210.47.35.197:8088),查看審核結果以及后續通知,我校不再以電話、郵箱等形式通知考生。我校公開招聘無需支付報名費等費用。
(六)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考核)
考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由長春工程學院確定考試時間、方式。學校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成立考核小組,采取試講等考核方式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評價。考試成績或考核結果在長春工程學院官網(http://www.ccit.edu.cn/)、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ccit.edu.cn/)進行公布。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本公告單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50人左右)時,視情況對報考考生進行兩輪面試或加試能力測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進行兩輪面試或加試能力測試的崗位,最終面試資格人選依據招聘計劃按首輪每組面試或加試成績1:5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首輪面試或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本次招聘的公告(博士研究生崗位)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的崗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學校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學校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并以補充公告的形式面向社會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在長春工程學院官網(http://www.ccit.edu.cn/)、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ccit.edu.cn/)、長春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210.47.35.197:8088)。
五、體檢與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面試成績或考核結果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在符合資質的指定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工程學院官網(http://www.ccit.edu.cn/)及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ccit.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工程學院官網(http://www.ccit.edu.cn/)、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ccit.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以上網站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0578232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電話:0431-80578125
長春工程學院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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