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張家界市慈利縣引進急需緊缺人才34人公告
來源:慈利新聞網
2024-05-30 10:30:30
慈利縣2024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34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引進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見《慈利縣2024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職位計劃表》(附后)。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滿足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人事考試招錄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與原單位約定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8.慈利縣在職在編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往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2024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已通過相關考試暫未取得證書的,可提供考試成績合格的證明。
3.碩士研究生的具體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學歷學位證書填寫,本次引進條件所涉及專業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引進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5.已在慈利縣內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引才條件的人員可以參與人才引進,但不享受引才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和安家補貼。
6.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以2024年5月31日為準計算,比如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7.報考人員在整個人才引進過程中,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三、引進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張家界人才在線網(www.張家界人才在線.com),在“綜合申報——人才引進——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中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5日至6月11日(截止至6月11日17:30)。網上報名時填寫《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用人單位應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告知報考人員初審結果。
(二)現場資格審查
需考生本人在現場進行,時間暫定為202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體事宜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6.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引進對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引進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考核)程序。
(三)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暫定于6月15日,分為高層次人才面談、實踐考核,教育和醫療類崗位(含市縣黨校)試教、專業面試,綜合類崗位結構化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引進博士、副高級職稱等高層次人才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余崗位網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引進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達比例的應核減或取消引進計劃。所有崗位面試(考核)成績按100分制計算,設立70分的成績合格線,即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程序。
(四)體檢
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考生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考核)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分高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分仍相同,用人單位根據用人需要組織加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另增加毒品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進行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引進同一崗位的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用人單位下發考察通知7個工作日內,因本人不配合導致考察工作無法進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與聘用
擬引進人選確定后由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作出暫緩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公示期滿后,擬引進人才根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人才須在慈利縣范圍內服務五年以上(自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因擬引進人才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放棄的,記入張家界市人才引進誠信檔案,并按照《慈利縣引進人才違約處理暫行辦法》執行。
四、引進待遇
人才引進考察程序啟動之前,用人單位應與擬引進對象簽訂《慈利縣人才引進意向性協議書》,約定相關要求和違約金支付標準。引進到我縣工作且簽訂協議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12個月)以上的人才,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外,還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生活補貼。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5000元;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2000元;引進的本科畢業生,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1000元。
(二)住房保障。在慈利縣城無住房的,可以入住人才公寓。引進人才在慈利縣城購買首套住房,在五年服務期滿后,憑購房合同和稅務部門開具的購房發票一次性領取安家補貼: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20萬元;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10萬元;引進的本科畢業生每人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公共保障。發放人才綠卡,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黨員組織關系轉入、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配偶隨遷、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均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
(四)其他待遇。對來我縣參加人才引進面試、體檢的考生,可按我縣差旅費標準報銷往返交通費、住宿費。對于在我縣工作時間滿一年(含試用期)以上的引進人才,在第一個五年服務期內,每年可安排5天療養假期;其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市外省內的,每年增加3天探親假;其父母或配偶居住在省外的,每年增加5天探親假。
五、紀律與監督
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慈利縣紀委監委(含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系方式,并在整個人才引進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人才辦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44—3234436(縣委人才辦)
0744—3225086(縣人社局)
監 督 電 話:0744—3234120(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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