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張家界市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方案
來源:桑植縣人民政府
2024-10-15 09:50:57
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改善我局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的現狀,充實工作力量,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經縣編委辦核準編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24年計劃面向全縣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具體選調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angzhi.gov.cn/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4 日至10月25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地點: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506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符玲 15274421829
(三)報名流程
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編制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工作處進行報考資料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四) 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六)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24年10月 29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領取地點: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506辦公室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與分值:按照人社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綜合管理類(A類)進行考試,主要測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和《綜合應用能力(A類)》,分值為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40分、《綜合應用能力(A類)》6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24年11 月 1 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考試成績排名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筆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考生試卷《綜合應用能力(A類)》部分實際得分高低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流動調配。經選調單位研究后,按照考試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angzhi.gov.cn/)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自暫緩做出流動調配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流動調配程序。
九、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派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
18074453367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
1.桑植縣2024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2. 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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