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_輔警公告
來源: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網
2024-05-10 09:47:03
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南崗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崗位名稱 |
計劃 招聘數 |
性別 |
備注 |
01崗 聘用制書記員 |
5 |
男 |
加試打字 技能測試 |
02崗 聘用制書記員 |
5 |
女 |
加試打字 技能測試 |
03崗 輔警 |
2 |
男 |
加試 體能測試 |
04崗 輔警 (退役士兵) |
2 |
男 |
加試 體能測試 |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間出生);曾在我省各級法院有工作經歷的聘用制書記員、輔警、文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間出生);輔警身高不低于175cm;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熟練掌握業務技能和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文身,不合格;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統招、全日制在校學生;
7.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8.聘用制人員的父母、配偶擔任南崗區人民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或者在南崗區人民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9.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人員條件及情形的。
四、報名和業務技能測試
1.報名和業務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
2024年5月18日--19日
09:00-11:30 13:30-15:30
哈爾濱市南崗區大成街22號
2.現場報名和業務技能測試。
①報考者如實填寫《報名表》(附件1),帶照片正反面打印紙質版。
(報名表二維碼)
②采用線下報名方式。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報名表》紙質版1份,到現場報名,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③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報考01、02崗聘用制書記員的考生,同步進入考場進行打字技能測試;報考03、04崗輔警的考生,同步進入體測場地進行體能測試。
3.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和業務技能測試事宜。
4.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應當連續,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或未打印照片人員,報名不通過。
5.報考者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五、考試
1.業務技能測試。
(1)報名01、02聘用制書記員崗位且初審合格的考生,參加打字技能測試;打字技能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5分鐘。作為進入筆試的資格條件,使用速錄機的考生平均正確率低于120字/分鐘的(自備速錄機),使用普通鍵盤的考生平均正確率低于80字/分鐘的,取消筆試資格。
(2)報名03、04輔警崗位初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試。輔警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男)≥265厘米,1000米跑(男)4′35″秒以內。考生需自備運動鞋。作為進入筆試的資格條件,二項體能測試項目需全部達標,任一項未達標取消筆試資格。(體能測試須一次性完成,出現任何情況均不予補測。)
2.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和文字綜合能力,不指ú慰加檬欏?
3.資格復審。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可視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4.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南崗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六、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公布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并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并進行毒品檢測,體檢或毒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崗區人民法院進行考察。考察階段應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任職回避、個人征信、個人失信等情況。
3.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職位可按照該職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南崗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后四位、監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可根據實際續簽勞動合同。
八、工資福利
1.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社保繳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保險費用按規定比例分擔。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待遇,如出差補助、健康體檢,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享有相關假期。
九、遞補政策
參加面試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南崗區人民法院將在下一次公開招聘前保留其總成績,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十、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聯系電話:0451-87213747)
2.考生在填報名表時應認真填寫,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請考生在報名時間內任一時間到達考點,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4.考生報名時即視為承諾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等工作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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