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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招聘107人公告

來源:合肥市教育局 2024-03-27 10:17:11

2024年度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和《安徽省教育廳 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制度落實市縣中小學教師招聘主體責任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90號)的規定,現就2024年度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經批準,2024年度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招聘崗位計劃共107名。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于3月26日起在合肥教育網(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rc.net/)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備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或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退役軍人持有退役證明;
 
4.身心健康,能勝任報考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30周歲以下”為“199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退役軍人年齡相應放寬2年。
 
(三)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以上的人員。如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須一致。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錄合肥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報名,填報報名信息和上傳材料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統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2日8:00至4月8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4月9日11:00前登錄合肥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4月9日16:00前通過合肥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4月11日8: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4月24日8:00-4月27日18:00從合肥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4月27日上午 9:00-11:30《學科專業知識》;下午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本次考試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如市區考點不能滿足考生考試需求,將啟用縣級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3.筆試內容:《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20分)、《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20分)。(《安徽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省命題考試筆試大綱》見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
 
4.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市教育局15樓書吧(合肥市天鵝湖路558號,聯系電話:0551-63505130,63505181)申報加分事宜。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
 
5.預計5月15日在合肥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公布成績。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筆試合成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確定下一環節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下一環節。
 
(三)心理測評和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應進行心理測評和資格復審,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1.心理測評,了解報考人員是否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素質。心理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面試人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大于5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
 
(1)屬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但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字樣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由此發生人選缺額的,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合肥市教育局官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四)面試
 
面試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面試公告將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網發布。面試采用專業測試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設計、上課(無生上課)和答辯三項,面試成績100分,成績當場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并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網上公布。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 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40%+面試成績×60%,在計算過程中每一步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市教育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合成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并列,以筆試合成成績中專業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并列,以筆試合成成績中專業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并列,則另行組織加試),等額遞補累計一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人社部門備案,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八)簽約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市教育局將有關材料報送市人社部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相關事宜
 
(一)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合肥市教育局官網查詢、查閱。
 
(二)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考生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除經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如無特殊理由,不予退費。
 
(五)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六、咨詢與監督
 
合肥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0551-63505251
 
合肥市第一中學:0551-62911018, 0551-62912028
 
合肥市第二中學:0551-63618015
 
合肥市第三中學:0551-62686607
 
合肥市第四中學:0551-62899598
 
合肥市第五中學:0551-64631389
 
合肥市第六中學:0551-63158180
 
合肥市第七中學:0551-65797015-1314
 
合肥市第八中學:0551-63688801
 
合肥市第九中學:0551-62809808
 
合肥市第十中學:0551-64459968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0551-65389675
 
合肥一六八中學:0551-63803905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0551-65533874
 
合肥市第七十五中學:0551-68291002
 
紀律監督:合肥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51-63505156
 
報名系統:(020)22127314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2024年合肥市直屬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pdf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pdf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doc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版).docx
 
1-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docx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2018.docx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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