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廬江縣社區工作者招聘56人公告
來源:廬江縣人民政府
2024-12-24 16:53:28
2024年廬江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城市社區工作者力量,不斷提升社區治理水平,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廬江縣城市社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56名社區工作者。其中,廬城鎮23名、東顧山街道8名、崗灣街道21名、移湖街道4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見《2024年廬江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本人具有廬江縣戶籍(含因入學、參軍入伍等情況遷出戶口的原廬江縣戶籍居民);
2.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廬江縣戶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及相關業務知識;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取得學歷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現任我縣村(社區)“兩委”成員、社區工作者、后備干部報考的,須所在鎮(街道、臺創園)黨(工)委書面同意。
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
2.現役軍人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網絡報名、筆試、申報加分、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簽約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考人員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lj.pzhl.net)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初審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12月30日16:00前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2月31日16:00前通過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45元/科(不含1%的支付手續費),逾期未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者,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
3.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2:1的比例,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2025年1月3日9:00至11:00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退回所繳費用。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的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綜合基礎知識、社工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筆試時間為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在2025年1月17日9:00后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50分,考生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申報加分
本次社區工作者招聘實行加分,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在筆試結束后的第1個工作日(即2025年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縣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治理和社會建設科(地址:廬江縣廬城鎮塔山路266號縣政府綜合樓五樓508室)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在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計入筆試成績。未在規定時間申請或經審核不符合加分條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項目和加分標準:
具備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加1分;
具備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加2分;
具備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加3分。
(四)面試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入圍人選。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選在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選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如下:
(1)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其中,以父母本縣戶籍條件報考的,需提供父母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以配偶為本縣戶籍條件報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2);
(5)報考中共黨員崗位的,提供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附件3);
(6)現任我縣村“兩委”成員、社區工作者、后備干部報考的,提供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定在同崗位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遞補對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2.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并按規定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3.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合成成績進行計算時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統一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被考察人選須提供報考所需證件原件、相關考察材料及個人檔案,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取消其資格。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如考生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即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廬江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人員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服從崗位安排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統一分配到崗。
(七)簽約聘用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可以續聘。在合同期限內,由用人單位每年進行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聘用)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聘用人員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聘用)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員自行承擔。
3.建立考生備選庫。本次招聘對完成所有考試但未進入體檢環節且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納入考生備選庫。如同一崗位人員離職等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根據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考生備選庫中依次等額遞補。考生備選庫有效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或至下一次招聘公告發布之日(以最早到達時間為準)。
4.擬聘用人員不入編制,不具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確定工資待遇。
5.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內向縣委社會工作部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四、有關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及輔導用書。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隱瞞身份、工作經歷等報考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社會工作部、縣人社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1-87322671(縣委組織部)
??????? 0551-87772152(縣委社會工作部)
考務咨詢電話:0551-87322015(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51-87339257(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廬江縣委組織部
中共廬江縣委社會工作部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