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連云港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人簡章
灌南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灌南縣人民檢察院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灌南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nan.gov.cn)查詢、下載。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間出生);退役軍人和影視多媒體技術相關專業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7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間出生)。
(五)灌南縣戶籍或灌南生源地畢業生。
(六)??萍耙陨蠈W歷,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灌南縣人民檢察院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下載《灌南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報名表》)并填好信息,報名時須攜帶報名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寸免冠證件照4張。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608室。
政策咨詢電話:0518-83218317。
(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工作人員現場核對信息填寫是否完整、準確,核查報名材料確認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2.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體能測試前3日內到報名地點領取體能測試準考證。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未領取準考證,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初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共三項:
1.10米×4往返跑,合格標準為:男性≤13.4秒、女性≤14.4秒;
2.男性1000米跑,合格標準為≤4分45秒、女性800米跑,合格標準為≤4分40秒;
3.縱跳摸高,合格標準為:男性≥260厘米、女性≥220厘米。
體能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輪考試。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計算機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灌南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計算機技能測試和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計算機技能測試和筆試。
1.計算機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打字能力,考試形式為播放一段10分鐘的錄音,語速為80字/分鐘,考生可自選輸入法錄入,根據正確率得分,總分100分。
2.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水平及問題分析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及考試范圍,總分100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按照考生計算機技能測試和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工作人員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計算機技能測試×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筆試成績也相同,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計算機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對考察對象從德、能、勤、績以及與報名資格中明確的有關條件是否相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評價。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缺額的可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核準聘用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
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投訴舉報,將及時核查處理。舉報電話:0518-83218317。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有關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首聘3年合同(首聘期滿后經考核實行一年一簽)。
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執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享受值班補貼和各項工會福利,工作滿1年后享受帶薪年假。實行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委監委、組織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接受社會監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灌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218416。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灌南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1 灌南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 灌南縣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
灌南縣人民檢察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