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招聘勞務派遣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行政復議輔助人員7人公告
來源:贛榆區人民政府
2025-01-06 13:15:57
連云港市贛榆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公告
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7人,擬派遣至贛榆區司法局從事社區矯正和行政復議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6名,錄用后從事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相關輔助工作。
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1名,錄用后從事立案接待、聽證記錄、調查詢問記錄、文書送達、卷宗整理歸檔、信息錄入等工作。
(二)工作崗位地點為贛榆區司法局機關或基層司法所,一般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確定,并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三)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贛榆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anyu.gov.cn)查詢、下載。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熱愛基層工作,能吃苦耐勞,有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具有一定的溝通交流和組織能力;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五)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6日至2007年1月6日期間出生)。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本次招聘的崗位限贛榆戶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
1.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到過行政拘留處罰或者因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等受到過其他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具有其他不適合從事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行政復議等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
報名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贛榆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入口。(https://www.jsksbm.com/h37cecv2c6/login)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1月6日9:00—1月13日20: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和學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核的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聯系,聯系電話:18005127065。
(二)網上確認
1.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將按照本公告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陳述申辯,聯系電話:18005127065。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1609室(連云港市贛榆區青口鎮黃海東路297號)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聯系,聯系電話:18005127065。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報名結束后,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4.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占比60%,《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知識占比40%。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地點: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1707室(連云港市贛榆區青口鎮黃海東路297號)。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復審的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陳述申辯。
(四)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請于面試前兩天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在總成績相同情況下,A01崗按照取得退伍軍人、法律類、心理學專業、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依次優先錄取,A02崗按照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錄取,在總成績及優先錄取情況相同下,按面試成績高低錄取。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面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組織,條件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用工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相同,處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模式,與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連云港贛榆萬幫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工作服務期限最低為2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八、工作待遇
工資待遇不低于當前我區最低工資標準,并按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本次招聘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監督電話:0518-87108130。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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