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浙江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6人公告
2023年上半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不斷優化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衢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上半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此次共推出26個職位,擬選調26名工作人員,具體職位詳見《2023年上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范圍內在編在崗具有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德優良,作風正派;
(2)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新招聘錄用試用期未滿的、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報名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招聘時崗位有服務年限要求且未滿服務年限的;
(6)聘用后即形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特點,參照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計算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4月20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各選調職位及其具體資格條件。如需咨詢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選調單位聯系。
(二)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4月27日17:00。
本次選調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考生登錄衢州市公務員考錄遴選“一件事”平臺(http://220.191.236.66:9987/qj-gwylx),通過浙政釘掃碼進入報名,報考人員按職位要求和報名網站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多頭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4月27日17:30前完成。
選調單位同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通過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相應核減(核銷)選調崗位計劃數。選調崗位計劃被核銷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發放準考證
選調單位負責制作并向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
(一)筆試
筆試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初定2023年5月7日上午9:00—12:00,地點具體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
筆試閱卷完成后,由選調單位告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并公布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選調單位根據各選調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入圍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縣(市、區)報考人員入圍資格復審的,需由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需攜帶材料由選調單位負責通知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入圍面試,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
資格復審遞補一般只進行一次。遞補后又出現報考人員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遞補。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原則上不得放棄資格復審,無特殊情況放棄資格復審的將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由選調單位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并根據職位需要自行命題或聯合命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入圍考核、體檢環節。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主要考核人選與崗位的適應度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并聽取單位意見。入圍考核人員須在公布名單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選調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考核選調資格。
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六、公示及辦理交流手續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在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選調單位、擬選調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交流的,將擬選調人選相關材料會同選調工作流程材料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辦理交流手續。2023年7月31日尚未進行擬選調人選公示,且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上報結果核準的,終止選調程序。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報名參加公開選調人員應誠信報考,無故缺考或放棄的將視情抄告所在單位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二)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對選調崗位設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將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其他選調過程相關信息通過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或其他公開渠道公布,請參加選調人員自行留意。
(四)在考核、體檢、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五)其他未盡事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選調政策及網絡報名平臺技術咨詢:3087081,15258895463
附件1:2023年上半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et
附件2:衢州市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監督檢查崗位專業要求.wps
附件3:2023年上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docx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