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衢州開化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30人公告
來源:開化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
2024-12-26 09:13:39
開化縣人力社保局關于2024年下半年開化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下半年開化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0名,其中選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12名,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公務員(參公人員)崗位選調對象為:開化縣各級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選調對象為:開化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具有財政全額補助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不含教育系統在聘教師系列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和衛健系統在聘衛技系列職稱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4)鄉鎮(辦事處)工作人員報考鄉鎮選調崗位的,須在現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報考縣級選調崗位的,須在鄉鎮工作滿5年以上;
(5)縣級部門派駐鄉鎮(辦事處)人員報考鄉鎮選調崗位的,須在現派駐鄉鎮工作滿2年以上;
(6)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涉及服務年限的計算,均由取得現有身份之日起算(含試用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在鄉鎮機關、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報考相應崗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若不愿高職低聘或轉聘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選人標準,采取報名、考試、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一)發布信息
通過開化新聞網(khnews.zjol.com.cn)、開化縣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kaihua.
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等向社會發布選調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30日--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開化縣政務服務中心1008會議室。
4.報名者需提供材料:《報名表》(附件自行下載填寫)、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張。
(三)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會同選調單位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含)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相應核減(核銷)選調崗位計劃數。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經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統一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與崗位相符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試。
筆試時間初定1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程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五)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選調單位選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交流)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對擬任職人員可以設置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
(二)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出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在面試、考察、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數。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會同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開化縣委組織部
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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