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連云港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選聘7人公告
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相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經研究,決定縣財政局、信訪局、發改委等下屬事業單位面向我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我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及中小學教師除外)。
二、選聘崗位
詳見《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四)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五)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報名事項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各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二樓大廳。
3.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政策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請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填表后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不能現場報名的,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單位同意參加選聘證明。
以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現場報名時審核后退還。
(四)資格審核
對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選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內容:XP01、XP02崗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6:30-18:00)到縣人社局二樓大廳領取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時間: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6.筆試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選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選聘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選聘崗位擬選聘的人數,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選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考核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2023年3月19日下午14:30,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選聘崗位擬選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參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擬選聘人員名單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選聘崗位空缺時,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縣人社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規定,由選聘單位報縣人社局審核,辦理相關手續。
九、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有最低服務年限(一般為3年)的按照我縣事業單位管理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選聘資格。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選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將以電話、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的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十、選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選聘單位和選聘工作人員在選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選聘工作監督
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對本次選聘工作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518-80519136。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1: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
中共灌云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