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委黨校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中共衢州市委黨校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我單位發展需要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關于打造事業單位人才高地大力提升人才競爭力和服務績效的實施意見》規定,經研究,中共衢州市委黨校決定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職能
中共衢州市委黨校是市委直接領導下培訓領導干部和優秀中青年干部的學校,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是市委的重要職能部門。
二、引進計劃及條件
(一)引進計劃
擬引進高層次人才2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專業要求:哲學類、理論經濟學類、應用經濟學類、法學類、政治學類、社會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教育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中國史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依據《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三級專業目錄》)。
5、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衢州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不宜作為引進對象。
三、引進程序和組織實施工作
本次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在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發布,具體引進工作由中共衢州市委黨校按接收報名、資格審查、面談、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接收報名、資格審查
自發布公告之日開始接受報名。本次引進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由市委黨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接收報名材料和資格審查,并根據報名情況將符合崗位條件人選名單及詳細情況提交給領導小組。
報考人員應將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壓縮為一個文件(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發送至報考崗位所對應的電子郵箱。
1、《2023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要求同時提供本科、研究生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能反映個人學術科研水平、工作業績、學業成績、獲獎榮譽等的相關材料。
本次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市委黨校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作為面談對象。
(二)面談
面談由市委黨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一般不少于3人,可就雙方關心的問題開展交流洽談。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談的,視為放棄資格。
(三)考核體檢
面談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考核合格人員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崗位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等額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面談、考核、體檢合格人員,提交市委黨校校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確定的擬聘人員在市委黨校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個人放棄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由市委黨校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可在同崗位面談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報到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咨詢電話:0570-3829001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