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陜西安康市寧陜縣事業單位遴選29人公告
寧陜縣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3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寧陜縣人事調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擬為縣應急管理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信訪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發改局、縣交通局運輸、縣行政審批局公開遴選部分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和數量
縣應急救援技術中心1名、縣扶貧開發信息監測中心2名、縣扶貧總社1名、庫區移民工作站1名、縣信訪接待中心1名、縣衛生和計生信息中心2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名、財政局招投標中心3名、國庫支付中心1名、會計函授站1名、審計局數據信息中心4名、發改局重點項目儲備統建中心4名、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中心3名、縣農村公路養護中心1名、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2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全縣范圍內符合遴選條件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九級管理崗職員及專業技術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身體健康,符合遴選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縣直部門3年以上或基層5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至2022年12月31日);
4.近5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三)不得參加公開遴選的情形
1.涉嫌違紀違法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通過公開招考被錄(聘)用,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3.遴選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4.未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電話:0915-6821108 聯系人:李海燕
2.須提供的資料:
(1)《寧陜縣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其復印件;
(4)工作經歷所要求的有關文件資料(招錄聘文件、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年限)證明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等);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資料應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結束即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3.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筆試的辦法進行,由縣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職業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筆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在縣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筆試加分。為突出實績導向,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格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獲優秀格次的,每獲一個優秀格次加1分。
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在報名時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寧陜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加分申請》(附件3)、年度考核結果文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經縣人社局審核,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計入筆試成績。
2.面試
面試由縣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要求在縣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遴選人員,并由遴選人員簽字確認。
3.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在縣政府網站及時公布面試人員的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三)考察
1、考試結束后,縣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與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
考察時間、及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進入考察環節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及參加縣直部門遴選。
2、由縣人社局牽頭,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
考察后,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報縣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擬遴選人選名單。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擬遴選人選名單,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入編、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遴選工作人員在選入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四、紀律要求
(一)嚴格執行遴選工作的方法、程序、時限和標準,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規定。
(三)對在報名及遴選中弄虛作假、騙取資格或不符合遴選基本條件、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遴選,并作出相應處理。
(四)對于因應聘人員誤報、誤審進入考試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審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的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以上未盡事宜由寧陜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1:寧陜縣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寧陜縣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