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3人公告(甘肅)
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慶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2021〕7號)及中央、省市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縣調查研究室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職位及人數
選調單位寧縣調查研究室,單位性質為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財政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在編制限額內公開選調事業管理職員3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縣直部門(單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已轉正定級的九級職員(含已晉升的八級職員)。
(二)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選調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9月14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尚在試用期的。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公開測試、考察和資格復審、人選確定、體檢、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縣委縣政府集中辦公區1號樓913室現場報名,不接受他人委托報名。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手填《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組織人事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加蓋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公章)。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7)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近期二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及電子版。
(9)近年來獲得獎勵和發表文章、學術研究成果等業績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在縣委組織部指導協助下,縣委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予以反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縣委辦公室負責通知參加公開測試。
(二)公開測試
1.形式與內容。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委辦公室組織實施。
筆試,主要進行公文寫作能力測試,在規定時間內,按命題要求撰寫常用體例公文,總分為100分。
面試,面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面試主要考核應試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行政經驗和協調溝通能力,現場打分,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2.測試時間和地點。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出現測試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確定名次。
(三)考察和資格復審
1.考察。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考察人選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由縣委辦公室負責,組成考察組,主要對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聽取意見、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進行量化評分,考察總分為100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
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人事檔案材料真實性有問題的一票否決。
綜合成績=測試成績×60%+考察評分×40%。
2.資格復審。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
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四)人選確定
縣委辦公室根據綜合成績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定。
(五)體檢
考察和資格復審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調動
1.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分別在甘肅黨建寧縣平臺、縣委辦公室和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調動。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反映,經查實且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2.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后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同時要密切關注發布的選調工作有關信息。對因通訊不暢或未關注公開選調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4.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5.未盡事宜按照公開選調工作有關政策和文件規定執行,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934-6622323 18193452553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0934—5919569
附件1: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中共寧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中共寧縣委辦公室
中共寧縣委組織部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