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陜西安康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276人公告
2022年安康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按照《安康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及六個配套細則有關規定,安康市公安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6名警務輔助人員。受安康市公安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此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91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期間出生);
5.有戶籍限制的招聘崗位要求在2022年8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準;退役士兵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2022年安康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現役軍人、合同服務期不滿1年的安康市公安機關員額內在職輔警;
8.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實施。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hlrencai.com)發布公告,同時在安康人才網及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轉發。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僅限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核,不接受簡歷面呈、郵遞等其他方式;
2.報名網址:http://39.99.185.88/baoMing/index.aspx;
3.報名時間: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5日24:00;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及資料要真實有效,凡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2022年安康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并上傳如下資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紅底);
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拍照后放同一頁上傳)、戶口簿(集體戶口卡)首頁及本人頁(原件拍照后放同一頁上傳)、學歷證書(國內學歷須在報名登記表內填寫有效的學歷信息在線驗證碼,國外學歷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電子版;
③符合面向“退役士兵”報考崗位的人員,須上傳退役證原件電子版;
(3)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應與考試時出示的身份證一致。
5.資格審查:
時間:2022年9月1日8:00至2022年9月6日18:00。
報名期間,應聘人員于報名后隨時關注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核狀態。報名未確認提交或審核時限內審核未通過,可以更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符合崗位。
(三)網上繳費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于2022年9月7日24:00前通過報名系統完成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按每人50元標準收取,繳費成功報名有效,未在規定時間繳費或繳費信息錯誤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已網上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2022年安康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等環節核對信息。
(四)打印準考證
1.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5日8:00至9月17日24:00(暫定)(如受疫情防控要求影響,根據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及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時間為準);
2.打印網址:http://39.99.185.88/baoMing/index.aspx;
3.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未按時打印準考證或準考證遺失,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本次招聘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五)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9月18日9:00-11:00(暫定);(如受疫情防控要求影響,筆試時間將進行調整,調整時間將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及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考試范圍: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和公安業務知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4.筆試成績及最低分數線查詢:參加筆試人員于9月下旬在報名系統http://39.99.185.88/baoMing/index.aspx查詢筆試成績。成績查詢時間和最低分數線將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對于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錄用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對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進入資格復審。退役士兵崗位單獨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以下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公布。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的資料如下:
①報名登記表;
②準考證原件;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系安康市公安機關員額內輔警(服務期滿1年)的,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無同意報考意見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報考限定生源地或戶口所在地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生源地或當前戶口所在地兩者之一的相關材料。其中,證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學時個人戶口本或高考登記表(復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考生須提供個人戶口本或畢業登記表(復印件留存);證明戶口所在地的材料為:應聘人員個人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或集體戶籍卡(復印件留存),有戶籍限制的招聘崗位要求在2022年8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
如應聘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根據本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該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己負責。
(七)體能測評
1.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2.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標準參照《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測評成績由應聘人員現場簽字確認;
4.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放棄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根據本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評。該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體能測評情況將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公布。
(八)面試
1.通過體能測評的應聘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如招聘崗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另行通知;
3.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面試成績應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4.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九)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十)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錄用人數與應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參加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繳納;
4.體檢不合格的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該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情況將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公布。
(十一)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用人單位組織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2.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滿后,確定為聘用人員。由各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聘用方式與聘用人員確定聘用關系,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聘用人員合同服務期限為1年,如在服務期限內離職,需承擔用人單位相應(招聘、培訓等)的經濟損失。在服務期限1年內的員額輔警,不得參加安康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考。
(十四)調劑
招聘單位可視招聘崗位錄用情況進行調劑。調劑安排以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三、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中、省、市有關輔警管理辦法和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定進行日常管理;
(二)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各招聘單位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標準執行。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招聘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問題,請直接撥打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以下情形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應聘人員從報名、資格審查開始,未按規定時間要求參加下一環節的;
2.應聘人員應到而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
3.應聘人員應簽字確認而本人拒絕簽字等情形。
(四)當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間,請各應聘人員在應聘中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有效距離,并自覺服從管理;
(五)咨詢電話:0915-8185989,0915-8185969。
特別提醒: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康市公安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任何個人或網站轉載轉發該招聘信息時,請原文轉發,若出現斷章取意或歪曲事實的惡意刪減拼接等行為,我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