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招聘博(碩)士研究生45人公告
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精神,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推進我區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2022年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碩士研究生40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引進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博(碩)士研究生(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碩)士),重點引進緊缺急需專業博(碩)士。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40周歲以下指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35周歲以下指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或緊缺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招聘崗位和要求詳見《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引進對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汕頭市市屬、區(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情形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 已簽訂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履約的高校畢業生;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和培養管理措施
區屬事業單位引進對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聘用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國有企業引進對象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聘用按國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引進博(碩)士研究生符合《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發〔2020〕1號)和《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補助發放辦法>的通知》(汕組通〔2020〕37號)、《關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引進博(碩)士崗位聘用推行“雙聘制”的通知》(汕組通〔2021〕3號)、《關于印發〈汕頭市澄海區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基層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澄人社〔2021〕67號)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薪酬待遇、住房補助、生活補貼和基層補貼等,同時享受廣東省有關人才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薪酬待遇。工資福利待遇按所聘崗位標準執行。
2.住房補助。市給予每人一次性9.6萬元住房補助。
3.生活補貼。市給予每人一次性4.8萬元生活補貼。
4.基層補貼。區給予每人每年4萬元基層補貼,發放年限為5年。
(二)碩士研究生
1.薪酬待遇。工資福利待遇按所聘崗位標準執行。
2.住房補助。市給予每人一次性3萬元住房補助。
3.生活補貼。市給予每人一次性2萬元生活補貼。
4.基層補貼。區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基層補貼,發放年限為5年。
其他服務按照《關于做好引進博(碩)士入戶及隨遷直系親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子女入學、預防接種等有關工作的通知》(澄人才辦〔2021〕1號)執行。
在汕頭市內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省直駐汕單位之間流動的,不列入補助范圍。
五、發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六、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或現場報名地址詳見崗位表(附件1)。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網絡報名提供材料的掃描件):
(1)本人填寫的《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或《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3,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尚未畢業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4)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三)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網絡報名的通過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2022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2.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3.應聘人員應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4.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汕頭市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報名表并提交本人有關信息材料。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七、面試方式和時間
(一)面試方式
采取線下直接面試或面試加考核方式,同一崗位同一時間統一組織面試。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根據報名情況統一組織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
面試(或考核)單科成績不低于該科總分60%。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齊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五)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依應聘人員面試加考核或直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合格人選、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入圍體檢人選一經公布不再遞補。
對面試合格進入體檢人選,由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意向協議書。
八、體檢
事業單位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體檢工作參照執行。
體檢標準:
1.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2.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面試結束7天內組織體檢,有條件的單位,盡可能安排在面試結束次日組織體檢。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體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區企事業單位體檢可到市、區符合體檢規定的醫院范圍內進行。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考察公告。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十、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招聘面試等工作。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招聘過程中將根據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進行適當安排和調整,并及時在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嚴格執行、理解支持。
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考生,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十三、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的郵箱和聯系電話準確無誤并正常使用,必須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應聘,未按時參加者,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二)引進對象須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首聘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務年限未滿自行離職的承擔違約責任,退回住房補助和生活補貼;經協商在汕頭市內流動的,可不退回住房補助和生活補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汕頭市澄海區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股(區人才辦):0754-85874018
汕頭市澄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各崗位咨詢電話詳見《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招聘查詢網址
澄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enghai.gov.cn/
(七)本公告由中共汕頭市澄海區委組織部、汕頭市澄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汕頭市澄海區委組織部
汕頭市澄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1:汕頭市澄海區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附件2: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doc
附件3: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