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鎮原縣財政局選調公告
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原縣財政局關于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2021〕7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通知》(市委組發〔2018〕60號)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為鎮原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鎮原縣事業管理九級及以下職員、服務期滿項目人員。
二、選調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專科學歷要求專業為工程造價、土建施工類、計算機應用技術、財務管理、財務會計類、電子商務;本科學歷要求專業為土木工程、工程造價、財務管理、會計學、統計學、金融學、電子商務;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5月,現任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公開測試、考察和資格復審、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組織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由縣人社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到縣人社局607室(林水大廈6樓)現場報名,不得委托報名。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縣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4)《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人事部門負責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5)《鎮原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本人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范的,不予報名);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單位出具);
(7)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近期二寸免冠紅底證件照片5張及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公開測試。報名人員要按照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
(三)公開測試
公開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分兩部分實施:一是公共知識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二是專業知識測試,主要根據選調單位職能和崗位要求,重點測試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和財務類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面試條件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依次替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劃定最低控制線,并在筆試、面試前通知應試人員。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換算百分制)×70%+面試成績×30%
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由縣財政局、縣人社局派出聯合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同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查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六)公示與調動
根據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情況,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提出擬選調工作人員名單,提請縣財政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并經縣人社局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辦理調動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1.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和舉報受理。
2.本次公開選調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3.所有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等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盡可能減少陪同人員,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及相關工作秩序。對不服從安排管理的,除現場取消報考人員相關資格外,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4.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934-7126262
監督電話:0934-7126637
附件:鎮原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doc
鎮原縣財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