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安福縣高新區招聘巡防隊員12人公告
2022年安福縣高新區公開招聘12名巡防隊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安福縣人民政府同意,參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有關政策精神,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縣屬國有企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勞務派遣工作)根據安福縣高新區管委會需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防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編外聘用人員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編外聘用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巡防隊員(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4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4.身體健康;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6.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隊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合報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2年5月10日至5月20日(8:0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平都鎮西林木材市場二樓)。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和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需按要求填寫《萬福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公開招聘報名表》,網上報名需上傳本人近照(六個月內)半身免冠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彩色標準1寸,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格式為JPG,并發送至afwfgs@126.com;
現場和網上報名均需上傳或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2、體能測試
參照《江西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達標評分標準》執行,主要測試100米跑、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兩項,兩項各100分。兩項成績之和達到100分(含100分)以上且沒有一項低于35分的為合格。(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3、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結果,分別按100米跑占40%、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占60%的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男性巡防隊員按1:2的比例、女性巡防隊員按1:4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4、筆試
筆試內容:常用的法律法規、應知應會知識、十九屆六中全會公報、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等。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5、體檢
按照體能測試占40%、面試占40%和筆試占20%三項成績合成為總成績(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2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同,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入闈體檢)。體檢標準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6、政審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政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歷史及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出現不合格,依次遞補。
7、公示
對體檢、政審均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獲得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與薪酬待遇
1、經考核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并由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
2、試用期間由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配合高新區管委會和縣公安局組織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試用期滿合格人員由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培訓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巡防隊員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三部分組成,每人每月3400元(含社保、醫保、失業等個人承擔部分),繳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等。巡防隊員參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進行管理。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方式:彭先生13560759882
葉女士15279800058
安福縣萬福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