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經信局下屬事業單位宿州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宿州市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不含試用期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思想作風端正;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1986年4月(含)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
2.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其它不適宜參加選調的。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公開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http://szexam.pzhl.net。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5日09:00至5月9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者報名前,須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名時,應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5月9日18:00前可隨時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10日11: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10日16:00前登錄網站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1日9:00-11: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考人員應于5月12日至13日從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報考者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應聘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忌P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1:3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專業測試前,市經信局對入圍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辦理專業測試繳費手續,費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復收費。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經信局單位負責。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水平。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設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計算公式:筆試成績×0.5+專業測試成績×0.5。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經信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考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人社局和市經信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疾煨枰殚唫€人檔案,核實個人編制性質,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宿州市經信局網站公示7天。
公示期結束,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到所報考單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且合格后辦理入職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工作。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宿州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26156 (市經信局人事教育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7-3905362(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