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慶陽鎮原縣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鎮原縣2022年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充分就業,搭建供需雙方對接平臺,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慶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慶市人社〔2020〕22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現就我縣2022年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的界定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投資開發,以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和實現社會公益為目的的崗位。公益性崗位開發的范圍是:
保潔、保綠、保安、交通協管、養老服務、醫護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公共物業管理、旅游景區公廁保潔、勞動保障監察協管、街道社區的社保員、計算機操作員。
二、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鎮原縣非農業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主要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仍未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城鎮區域內“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持有《殘疾證》的城鎮居民、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戶在城鎮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常住失業人員。
三、公益性崗位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向人社部門以正式文件提出公益性崗位用人申請,人社部門實地調查了解公益性崗位需求情況后,根據公益性崗位需求和就業補助資金的支出范圍、承受能力,研究確定是否開發公益性崗位。崗位審批后,人社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就業困難人員向開發了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用人單位初審后報人社部門審核,人社部門將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簽訂《鎮原縣公益性崗位就業協議書》。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鎮原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
(二)個人就業情況承諾書;
(三)身份證復印件;
(四)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
(五)建行卡復印件;
(六)社保卡復印件
(七)《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第2、3、6頁);
(八)就業困難人員證明(殘疾證、低保證、零就業證明、失地證明等)
所有證件由用人單位查驗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四、崗位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除享受每月1670元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外,用人單位要根據其提供勞動時長和強度給予合理的用工報酬。
五、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除對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六、聘用
(一)協議簽訂。聘用的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管理、使用。用人單位要與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簽訂《鎮原縣公益性崗位就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續簽,未續簽的視為自行終止。
(二)人員管理。用人單位要建立規范科學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制度和考勤考核制度,月底前將本月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情況報人社部門作為補貼發放依據。對空掛、冒領、頂替、證件造假等情況,一經查出,取消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指標,追回公益性崗位補貼,同時追究用人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七、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2年4月13日至4月22日
2、地點:各用人單位(詳見附表)
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