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張家界市選聘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公告
公開選聘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4號)的相關規定,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擬向全市公開選聘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若干名。現就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具有張家界市戶籍的公民,男女不限,身體健康,政治覺悟高,公道正派,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書寫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在職審判員除外);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二、工作內容
(一)接受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安排,依法調解和仲裁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完成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交辦的勞動糾紛調解任務。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及《張家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提交材料:
1、《張家界市勞動人事兼職仲裁員報名表》可登陸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rs.zjj.gov.cn/),在通知公告欄中下載,報名表內容要填寫完整、貼1寸藍底照片、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申請人需提交申請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和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以上原件以備核對;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市仲裁院。
(三)報名時間:2022年3月1日至3月25日下午5點30分。
(四)資格審查與面試:根據書面審查申請材料情況,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于報名結束后組織面試,經研究確定后,
由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聘任為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名單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待遇:仲裁員參與仲庭案辦案,根據辦案情況,按照省人社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轉發《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湘人社字[2011]45號)有關規定給予辦案補貼。
四、有關要求
所有報名資料在報名截止前送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張家界市永定區教場路69號市人社局后棟501(仲裁院),聯系人:吳明靖,聯系電話:0744-8230121。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2022湖南張家界市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