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南充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辦法(試行)》(南組通〔2019〕50號)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擬面向全省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干部身份,并完全符合《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
(4)具有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或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干部身份的工作經歷滿5周年及以上,或具有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干部身份的工作經歷累計滿5周年及以上;
(5)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職稱(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人員流向的規定;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第一日。(報名開始第一日為:2021年12月31日)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及尚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一次及以上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
(9)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其他條件
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三、公開考調崗位和名額
考調崗位:財政信息崗專業技術十一級及以下。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四、考調程序及方式
(一)發布考調公告
根據審批通過的考調方案,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試專欄”發布考調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步驟
報名時間:12月31日,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人員登錄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詳細了解考調公告及有關附件公布的考調資格條件,下載并填寫《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3)后,將電子版統一命名為“姓名+手機號碼”,發送至指定郵箱247361143@qq.com。
本次考調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初審)
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及時組織資格初審,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向報考者反饋是否進入筆試環節及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請報考者保持電話暢通。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考察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三)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逐輪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均實行百分制。
1.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的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有效報考人數與考調崗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報名工作結束后,如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經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到2:1,若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考調崗位。
(2)筆試方式及范圍。主要測試綜合業務知識能力、綜合文稿寫作能力,采取閉卷考試,不指定復習內容。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報考者可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以后登陸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筆試成績。不受理查分申請。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和考察的參考依據。
2.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的資格審查(復審)
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審查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對象。達不到3:1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對象。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及地點由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試資格審查對象按通知時間帶上以下資料接受資格審查(復審)。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②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能證明本人在編在崗身份的其他材料)復印件2份并加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
③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2份(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④《報名表》2份;其中:“干部管理部門意見”還需經縣(市、區)及以上有干部管理權限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簽署“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A4紙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⑤所在單位開具的具有在編在崗5周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⑥計算機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或評審文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
不能在規定的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內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不再遞補。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發放《面試通知書》。
(2)面試范圍。實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不指定復習內容。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進入面試的考生自動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成績作為考察的依據。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登陸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根據面試成績的高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則最后一名體檢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
2.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4.復檢。考調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體檢(含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
根據體檢情況,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南充市財政局和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共同組成考察組,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與考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環節出現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確定為擬調人選。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七)調入
經中共南充市財政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員,并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按我市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辦理調動手續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門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認定)。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任一環節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考調全過程,報考者須自覺按規定配合做好考調工作組織部門進行的疫情防控措施。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按照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規定時限內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四)本次考調人員調動后,一律以南充市財政局重新確定的崗位等級為準,并按此享受工資待遇。
六、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考調紀律,報名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七、咨詢監督電話
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督。
監督電話:0817—2223552(南充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0817—2102366(南充市財政綜合服務中心)
附件:南充市財政局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