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聊城茌平區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招聘33人公告
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年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關于印發山東省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36號)文件、《關于印發<聊城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聊財社〔2019〕7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茌平區戶籍,已脫貧享受政策人員和即時幫扶人員、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零就業家庭人員、一年內接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或職業介紹服務三次以上(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的服務記錄為準)仍未實現就業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尚未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擬報名人員,須到戶籍所在鄉鎮(街道)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之間出生)。
3、自愿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熱愛基層服務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4、無不良嗜好,能夠勝任崗位工作需要。
5、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因違反工作紀律被開除的人員;
2、在各類社會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已享受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
4、名下有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或是股東的不在范圍內;
5、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
2、報名地點:各鄉鎮(街道)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3、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4、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張;
(3)本人《就業創業證》(需進行失業登記,由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鄉鎮街道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
(4)《茌平區招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5)承諾書(附件2)
(二)資格審查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三)面試
各鄉鎮、街道按照招聘條件自行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根據面試結果確定錄取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三、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聊城市茌平區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人社局根據招聘情況統一進行調劑,由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協議一年一簽,首次簽訂協議含試用期1個月。
四、崗位性質及待遇
公益性崗位,是指以就業困難人員為安置主體,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而設置的,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就業崗位。本次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最長3年,期滿后個人自主擇業不再續簽。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聘用人員在工作期內工資待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目前為1550元/月),并按規定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咨詢電話:7298368。
附件:
1.《茌平區招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誠信承諾書
3.《公益性崗位招聘崗位計劃》
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