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廣東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汕頭市市屬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結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等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汕頭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中心是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下公益一類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消防與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及建設標準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博士研究生(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35周歲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名額
汕頭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中心招聘工程監督崗1名,詳見《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四、薪酬福利待遇 、培養管理措施
按照《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執行。
五、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中《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汕頭市市屬、區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情形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發布招聘公告。
《汕頭市市屬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同步鏈接發布。同時,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具體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或現場報名地址詳見《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3.資格初審: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當場或通過短信、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
4.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掃描件:
(1)本人填寫《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及相關承諾書;
(5)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官網發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5.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1個市屬事業單位崗位報名。
6.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屬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
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均可報考。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博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三)招聘方式和時間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試方式。面試全程錄像或錄音。面試工作由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可根據報名情況靈活組織面試,報名截止前,招聘崗位名額已滿的,增加招聘名額。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防疫情況和單位實際,確定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
3.資格復審。采取線下面試的,面試前,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采取線上面試的,資格復審在體檢前或考察環節進行。
4.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線60分。
(四)成績公布
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于面試結束次日依應聘人員直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相同,則由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將面試合格人選、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負責。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在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由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考察結束后,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結論,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經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討論,提出是否聘用結論并蓋章。
(七)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市委組織部官網、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遞補事宜。
不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的郵箱和聯系電話準確無誤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應聘,未按時參加者,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二)面試合格并入圍體檢人選,有特殊情況不便進行體檢或考察的,視情況延后體檢或考察,先進行擬聘人選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再按規定組織體檢、考察合格的,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三)面試合格入圍人選,應在發布面試合格和入圍體檢人選公告之日起30日內完成體檢,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體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確有特殊情況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可推遲體檢。
(四)獲聘人員應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限內,積極配合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確有特殊情況的,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后,可推遲入職時間。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招聘單位實習,并按規定發放實習補助。
(五)引進對象須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首聘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七)招聘過程中,請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八)咨詢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咨詢部門: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教育科
電話:0754-88572011
監督部門: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
電話:0754-88572017
附件1: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附件2: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