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蘄春縣農業農村局鄉鎮水產技術推廣崗位招聘公告
蘄春縣農業農村局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水產技術推廣“以錢養事”公益性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入口由此進,開放時間為8月3日至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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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鄉鎮水產技術推廣服務隊伍建設,經報請相關部門批準,縣農業農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鄉鎮水產技術推廣人員(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本次擬招聘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以錢養事”公益性服務崗位工作人員6名,工作地點為各鄉鎮水產技術推廣中心。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水產工作的蘄春藉公民;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其它違法行為等一票否決事項;
3、年齡18歲至35周歲之間(2003年7月1日之前出生-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5、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具有水產專業學歷、省部級以上漁業主管部門或水產品檢測機構頒發的培訓結業證書的可以放寬到中專、高中學歷;
6、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崗位信息維護、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蘄春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考試報名入口進行。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凡弄虛作假、信息錯誤或不符合條件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
2、報名時間:2021年8月3日9:00至 2021年8月6日17:00。報名窗口于17:00準時關閉。
3、資格審查、打印報名表時間: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6日18∶00。本次招聘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報名表(建議打印3份備用)。
4、繳費時間: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6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網上繳費。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成功者即視為報名成功,凡沒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則視為放棄。
報名費用: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考試50元/人/科。
5、準考證打印時間:具體時間另見公告。屆時繳費確認人員可自行登錄蘄春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建議打印3份備用)。
6、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招聘條件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二)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時間地點:初步定于2021年8月中下旬舉行,具體日期地點另行公告。
(2)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水產專業知識。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筆試日后十天左右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
為確保招錄工作的公正,本次考試委托第三方命題、閱卷、監考,不指定考試輔助資料,不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錄比例的1:3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不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不能進入體檢、考察。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根據崗位用人需要確定,面試方式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試工等形式進行。
(3)面試工作組織。面試工作在縣人社局指導和監督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牽頭,并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
(4)面試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公布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3、考試成績計算: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各按50%的權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組織加試。
(三)體檢
1、按考生綜合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報縣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四)考察和公示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縣人社局、農業農村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對考察合格人員,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考察不合格者,則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依次遞補。
五、聘用后待遇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以錢養事”公益性崗位管理法簽訂聘用合同(合同周期為一年),每年年終進行個人工作實績考核后續簽下年度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不服從分配,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由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試用期內每人每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工資按現行崗位工作人員比照執行。
為保證工作連續性,試用期滿合格的服務期不得少于五年。具體事項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0713-7225658。
蘄春縣農業農村局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