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44人公告
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衢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指導意見》規定,衢州市公安局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衢州市公安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打擊防范各類刑事、治安、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
本次招聘單位有市局機關、交通警察支隊、柯城分局、衢江分局、柯山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詳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4類崗位共244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崗位要求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需符合《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的相關要求。
(三)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報考文職警務輔助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勤務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監管、特警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時間、戶籍等相關年限要求均計算到2021年8月3日;涉及到年齡計算的,35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6.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個體形象良好。
7.每個考生只能報一個崗位,考生多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8.非衢州市戶籍人員須持有衢州市本級居住證,并在本地有相對固定居住場所。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列公安局輔警編,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福利、被裝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文件執行,警務輔助人員人均薪酬約為3500元/月左右,具體不同崗位相應增減,另繳納五險一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和各用工單位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寫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張;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由衢州市公安局組織資格復審。本次招聘按1:1.5比例開考(其中文職警務輔助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2.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體能測試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的,由報考單位通知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體能測試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測試1次。
(四)考試
經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紀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面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通知。報考人員須按面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進行加試)。入圍體檢對象按規定標準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4,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將以電話聯系通知。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合格人員全部入圍考察。考察根據上級公安機關規定標準開展,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考察期一般為5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七)公示
各用工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報衢州市公安局審核。擬錄用人選在衢州市公安局網站公示3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用工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的;(3)存在競業限制的;(4)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等行為的;(5)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紀律、監督、咨詢和其他
1.本次招聘過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公安局網站或招聘工作群中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報考期間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所報考的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0-3112696、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方式:詳見《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內的聯系人欄。
4.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考生和用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5.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