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社區工作人員15人公告
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社區工作人員,充實到西平縣柏苑派出所,從事社區服務工作。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公開招聘人員由西平縣柏苑派出所統一集中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3、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社會心理服務等工作,樂于奉獻、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紀律觀念強,協調能力強,能保守工作秘密。
5、語言表達流暢,漢語普通話標準,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
6、身體健康無殘疾,五官端正,無不良嗜好,無口吃、重聽、紋身、色盲、白癜風、癲癇和其他傳染性疾病,身體無明顯疤痕及其他標志等。
7、限男性,身高170cm(退役軍人可適當放寬)以上。
8、年齡在18周歲(含)至35周歲(含)之間(1986年7月1日—2003年7月1日)。
9、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學歷),取得三級心理咨詢師及以上資格的優先聘用。
10、具有失業證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7、其他不適合社區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崗位15名。
本次招聘包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過西平縣人才信息網網站、西平人社公眾號、新聞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失業證、就業困難認定表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5張,報名表。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報名時間:202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每天09:00-11:30,14:00-17:30)
4、報名地點
西平縣公安局柏苑派出所,不接受網上報名。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只進行面試不在進行筆試
1.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為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由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柏苑辦事處、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在西平縣公安局柏苑派出所面試。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四)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及時間、地點,在西平縣公安局柏苑派出所發布。
2、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3、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空缺時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為考察人員。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
(六)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西平縣公安局柏苑派出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合格后,由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益崗位管理部門與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參照《西平縣社會公益崗位勞動合同》,簽訂公益崗位勞動合同。
(二)參照省、市、縣有關輔警管理辦法進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試用期 1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享受公益性崗位工資待遇(包含五險個人部分)。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五、工作地點
西平縣公安局柏苑派出所
六、紀律要求
1、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招聘紀律,嚴格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2、對于惡意報名、擾亂招聘秩序或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資格。
七、相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收取任何費用(體檢費用除外),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咨詢電話:0396-6222887。
(三)以下情況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招聘
1、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
2、體檢人員名單公布后,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
3、其他本人應到而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現場的,應簽字確認而本人拒絕簽字的情形。
(四)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辦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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