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夏季江西撫州撫州市東鄉區教師選調工作公告
撫州市東鄉區2021年夏季教師選調工作公告
為化解城區中小學大班額,經研究決定,擬從農村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選調100名教師進城區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任教、從全區小學選調40名具有初中以上任教資質的教師到城區中學任教、從鄉鎮中心幼兒園選調6名教師到城區幼兒園任教。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立東鄉區2021年夏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思明
成員:朱建忠、黃光明、何夢婕、危勇、陳光明、樂華、陳愛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由黃光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三、選調范圍和名額
(一)面向農村小學選調教師進城區小學任教。
1.選調范圍。面向全區農村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不含東臨新區)選調100名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
2.選調名額。語文45名、數學45名、音樂4名、美術4名、體育2名。
(二)面向全區小學選調具有中學任教資質的教師到城區中學任教。
1.選調范圍。面向全區小學(不含東臨新區)選調40名具有中學任教資質的教師到城區中學任教。
2.選調名額。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10名、物理3名、化學2名、政史5名(包括政史、政治或歷史專業)。
(三)面向鄉鎮中心幼兒園選調教師進城區幼兒園任教
面向我區鄉鎮中心幼兒園(不含東臨新區)三定向幼師選調6名教師到城區幼兒園任教,待星港灣、當代城和一號院三個小區配套幼兒園建成后,需無條件到該三個園任教。
四、加分政策
1.對在我區農村各級各類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報考城區小學且工作滿15周年的在編教師,在計算總成績時,每超出一周年加1.5分,15分封頂。
2.榮譽加分:受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師德先進個人(標兵)按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以發文行政單位級別為準)分別加2分、3分、4分、5分,一人多次多項,只取最高級別的一次加分,不累計加分(以證書、文件原件為準)。
五、選調對象和條件
1.選調對象
(1)在我區各級各類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幼兒園服務滿5周年的正式在編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及特崗教師服務期包含在內);
(2)在我區各級各類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幼兒園服務滿3周年且在外地公辦小學工作滿5年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2.選調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法紀觀念強;
(4)師德高尚,教學能力強;
(5)參加面向農村小學選調進城區小學任教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且為農村小學正式在編在崗教師,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必須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參加面向全區小學選調具有中學任教資質的教師到城區中學任教必須是全日制本科畢業或2001年以前全日制師范類大專畢業,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且為全區各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正式在編在崗教師;參加面向鄉鎮中心幼兒園選調進城區幼兒園任教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且為鄉鎮中心幼兒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參與有償家教、推銷教輔資料等被查處的;近五年師德師風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內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③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人員;
④其他違反人事調動有關規定情形的。
六、選調工作安排
(一)信息發布
2021年7月16日在公眾媒體和網站(東鄉政務信息公開網、東鄉發布、東鄉教體工作微信公眾號、教育局宣傳欄等)公開發布信息。
(二)組織報名
應選人員須持本人行政關系所在學校證明、相關證件、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于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下午17:30前到教體局5樓會議室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師請同時提供工資AB卡及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蓋好學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資AB卡及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視為不能享受加分。
(三)資格審查
2021年7月28日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取得應選人員的資格,并公示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的始終,如發現在選調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形式,考試范圍和內容:
①考試范圍和內容:幼兒園崗位考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其他學科崗位考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各科總分均為100分。
②書面考試定于2021年8月7日上午9:00—11:00在東鄉實驗中學進行。經公示資格初審合格人員,8月6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教體局二樓值班大廳領取準考證。
(五)成績計算
筆試實際得分與政策加分的和,即為考試最終得分。如筆試成績為80分,在農村工作滿20周年,加分為7.5分,最終得分為87.5分。
參加面向全區小學選調城區中學教師崗位的(初中政史崗位除外),其筆試成績最低分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不含教齡加分和榮譽加分),否則不予錄取。
(六)選崗預聘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預聘人員并予公示。預聘教師由高分到低分選崗。
出現與最后一位預聘人員分數相同時,一并入圍預聘。
(七)報批
區教體局根據預錄情況,報請區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確定并公布預錄名單,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預錄人員名單后,如有因被舉報查實不符合選調資格或考試舞弊造成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所有錄用人員一經錄用務必在新錄用學校服務至少三年。
(八)試用
選調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將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七、其他事項
1、要嚴肅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考試舞弊、弄虛作假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成績以0分計算,并取消五年內參加選調考試、評優評先資格。
2、嚴把資格關。各學校要在本校中廣泛宣傳并認真做好報名把關工作,嚴格核實參加公開選調人員資格,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3、選調預聘教師在上崗前,務必認真做好原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
4、本《公告》由東鄉區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4-4232108(區教體局)
附件:選調報名資格證明材料
東鄉區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15日
證明
東鄉區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同志是我校 (小學部、幼兒園)正式在編教師, 年 月參加工作,具有 學歷, 教師資格證,現任教 學科。該同志無違紀、違法行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經學校初審具備2021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資格。
證明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校(蓋章):
2021年7月 日